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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深信泰丰 公告编号:2013-36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委托理财投资的实施公告 2013-09-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8月26日,本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可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在不超过2亿元的额度内循环滚动操作。详情见今年8月2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公告编号2013-32)。 一、委托理财投资的实施情况 (一)签署《2013年中诚信托银河湾二期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 公司于2013年9月23日与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诚信托")签订《2013年中诚信托银河湾二期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优先级A5类)》,约定使用人民币2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2013年中诚信托银河湾二期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优先级A5类)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2013年中诚信托银河湾二期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3、理财产品期限:推介期2013年9月17日至2013年9月30日;受托人宣布信托计划成立之日为信托计划成立日;信托计划期限为24个月,自本信托计划成立日开始计算。 4、理财产品投资范围:计划募集资金4.5亿元,运用信托计划资金的方式向北京世纪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发放借款,借款用途为用于 北京"银河湾嘉园(二期)项目"后期开发建设。 5、投资收益:预期年化收益率9.5%,到期一次性返还产品本金和产品收益。 6、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 房地产行业可能发生全行业景气下降的风险。 (2)信用风险 有赖于借款人主动履行其还款义务。 (3)资金挪用风险 如果借款人将借款资金挪作他用,受托人将无法对借款本息的回收做出较为明确的判断和控制。 (4)管理风险 存在由于信托经理或者受托人的管理和知识水平有限、获取的信息不完备等原因致使信托财产遭受一定损失的可能。 (5)B 类信托资金先行退出的风险 受托人有权于本信托存续期限内向部分或全部 B 类受益人返还全部或部分信托资金本金。存在A类受益人退出信托计划的时间晚于 B 类受益人的风险。 (6)抵押物处置风险 项目抵押物中包含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和划拨用地的使用权,如处置划拨用地补交地价的风险,并且全部抵押物的处置可能会因此而遇到障碍。 7、交易对手方介绍 名称: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红国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2号安贞大厦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2号安贞大厦 联系方式:010-84267098 公司与中诚信托无关联关系。 (二)签署《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379期合同》 公司于2013年9月23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379期合同》,约定使用人民币5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浦发银行发行的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379期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379期。 2、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人民币500万元。 3、理财产品期限:2013年9月26日至2013年11月28日,63天。 4、理财产品投资范围: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回购、拆借、同业存款、信托计划及专户计划等。 5、投资收益:预期年化收益率4.9%(已扣除管理费和托管费等),到期一次性返还产品本金和产品收益。属于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 6、投资风险 (1)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延迟兑付风险:在本合同约定的投资兑付日分配时,如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客户面临理财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投资方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 (5)再投资风险:银行可能根据合同约定在投资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理财产品实际运作天数短于合同约定的期限,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6)募集失败风险:在募集期,鉴于市场风险或本产品募集资金数额未能达到最低募集规模等原因,该产品有可能出现募集失败的风险。 (7)不可抗力风险:如果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7、交易对手方介绍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联系方式:021-63611226 传真:021-63230807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公司的应对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总会计师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投资管理部、资金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独立董事可以对委托理财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内部审计部门核实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投资资金专项审计。 4、监事会可以对委托理财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共购买五款理财产品,该五款产品的总金额为6500万元,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30、2013-34、2013-35)。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见今年8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六、交易审批权限 本此交易的额度未超过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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