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3-062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性协议书的公告 2013-09-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乙方")与陕西省礼泉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于2013年9月23日签订了《东方雨虹建筑材料生产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在陕西省礼泉县建设东方雨虹建筑材料生产项目。 此协议书属于合作框架性协议,尚需公司董事会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协议书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 (1)实施项目主体:咸阳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拟成立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 (2)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总投资10亿元人民币,建设5万吨聚氨脂、聚脲涂料;20万立方保温挤塑板;20万吨涂料、砂浆类产品;40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等。 (3)建设期限:建设期限为36个月。 2、项目用地 (1)项目选址:陕西省礼泉县中小企业孵化园 (2)用地面积:项目用地300亩(以实际测量为准) (3)付款方式:一次性交款。招拍挂后10个工作日一次性付清土地价款。 (4)土地使用期限及用途:使用期限为50年(起止时间:以与国土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条款约定为准)。用途为工业用地。 3、税收优惠政策 (1)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在企业生产经营之日起,前2年上交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县级留成部分100%作为奖励返还给企业,其后3年上交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县级留成部分按50%作为奖励返还给企业(奖返在30日内完成)。 (2)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实行先交后奖,在企业上缴后1个月内予以奖励。 (3)土地使用税按照每年1元/平方米进行征收。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的报批手续,具体包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建设选址意见、文物选址意见、项目备案、土地征用等前期手续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开工建设手续。县上规定的相关手续不再收费。 (2)甲方负责提供生产生活用给排水、供电、道路、电话、网络、有线电视到达项目用地红线的道路边(不再收费),完成项目用地的清表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5、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在正式合同签订后按招拍挂程序及时付清土地款。 (2)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工作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安评等资料,以便甲方办理土地手续,并及时办理工商、税务等相关手续。 (3)乙方须在甲方交付土地并合规后30个工作日开工建设。项目用地必须符合国土资源部发布实施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规定的各项控制指标(投资强度、容积率、就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等)。 (4)乙方在招收工人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甲方辖区内的人员。 二、签署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西北地区近几年实现了高速的经济增长,建筑业也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防水材料市场容量也不断扩大。因此,公司在陕西咸阳礼泉县建设防水卷材和防水涂料的生产基地,有利于开拓西北市场。同时,还能有效支持山西、四川、重庆这些需求大省,符合公司向全国市场扩张的战略发展方向。 2、存在的风险 (1)不确定风险:本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尚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2)资金介入的风险:由于公司设立子公司将占用公司自有资金,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增加财务风险。 (3)合作风险:由于新公司的运作有赖于双方密切合作,未来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及时按规定披露相关实施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东方雨虹建筑材料生产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25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