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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9-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3-029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9月13日送达。本次会议于2013年9月23日上午11:30时,在深南大道竹子林东方银座酒店3楼伦敦厅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现场出席的董事7人,公司高管及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王海鹏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经审议一致同意选举王海鹏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 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第三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经审议一致同意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审计委员会由张建军(独立董事)、李伟东(独立董事)、王治军三位董事组成,其中张建军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由王海鹏、郭万达(独立董事)、李伟东(独立董事)三位董事组成,其中李伟东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王治军、陈骏德(独立董事)、张建军(独立董事)三位董事组成,其中陈骏德任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由王海鹏、王治军、冯达昌、郭万达(独立董事)、陈骏德(独立董事)五位董事组成,其中郭万达任主任委员。 三、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经审议一致同意聘任王海鹏先生、王治军先生、冯达昌先生、黄琳女士、袁宏贵先生为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中,王海鹏先生继续担任总经理;王治军先生、冯达昌先生继续担任副总经理;黄琳女士继续担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袁宏贵先生担任财务总监。本届高级管理人员聘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兼任高管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经审议一致同意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以及各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不同分工,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如下: 总经理王海鹏:60万元[含董事津贴] 副总经理王治军:38万元[含董事津贴] 副总经理冯达昌:38万元[含董事津贴]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黄琳:38万元 财务总监袁宏贵:30万元 以上为基本年薪,实行按月发放;绩效奖金将于年底评定。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经审议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刘会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23日 附简历: 王海鹏先生: 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2000年创办公司前身深圳市美盈森环保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并历任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包装联合会副会长、东莞市环保包装行业协会会长,并兼任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美盈森(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中山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市美盈森环保包装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武汉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成都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佳宝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州信联智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海鹏先生持有公司49.71%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现任董事王治军先生是兄弟关系,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王海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治军先生: 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自美盈森技术创办以来历任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并兼任美盈森(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东莞市美芯龙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王治军先生持有公司16.49%的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海鹏先生是兄弟关系,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冯达昌先生: 1962年出生,中国香港籍,工商管理硕士。曾任美福瓦通纸品(深圳)有限公司营销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并兼任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美盈森(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常富润企业(香港)董事长、常富润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 冯达昌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黄琳女士: 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深圳怡宝食品公司,2001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并兼任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重庆市美盈森环保包装工程有限公司监事。 黄琳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袁宏贵先生: 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职深圳市鼎益投资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加入公司,曾任审计部经理。 袁宏贵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会丰先生 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就职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润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09年加入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至今。 刘会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2010年7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3-030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监事会第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9月13日送达。本次会议于2013年9月23日14:30时,在公司五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现场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蔡少龄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监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蔡少龄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蔡少龄先生简历如下: 194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师,参与制定多项行业国家标准,出版了《运输包装设计手册》、《包装技术手册》、《化工百科全书》之包装器材卷等专著。1978至1987年任中国出口商品包装研究所工程师,1987至1991年担任中国包装科研测试中心、国家运输包装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技术负责人,1991至2001年任美福瓦通纸品(深圳)有限公司质管部经理,2001至2002年任深圳市诺恒管理策划有限公司顾问师,2002至2004年任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印刷传播系教师,2004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技术部顾问,并兼任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蔡少龄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3-031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9月23日召开的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8,8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0000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78,8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57,6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10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10月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10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3年10月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3年10月9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357,600,000股摊薄计算,2013年半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2071 元。 八、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新陂头村美盈森工业城 3、咨询联系人:刘会丰 4、咨询电话:0755-29751877 5、传真电话:0755-28234302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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