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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9-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13-040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3年10月24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将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 按照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三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为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董事候选人推荐书样本见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以上的股东可向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一股东推荐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能超过董事会中非独立董事组成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向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一股东推荐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能超过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组成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2013年10月10日17:00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同时自行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搜寻董事人选。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提交公司董事会。 3、公司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提交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6、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必要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2、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3、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4、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5、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6、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得在超过5家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含本次); 7、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董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原件); 5、能够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若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若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13年10月10日17: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宏斌、石勇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5-86058141 联系传真:0755-26093560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心语家园裙楼二层 邮政编码:518052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13-041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3年10月24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任期为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监事候选人推荐书样本见附件)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以上的股东可向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应在2013年10月10日17:00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将召开会议,对被推荐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四)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监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八)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九)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十)在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位;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监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原件); 5、能够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若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若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13年10月10日17: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宏斌、石勇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5-86058141 联系传真:0755-26093560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心语家园裙楼二层 邮政编码:518052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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