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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3-050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9-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9月26日在广东省江门市龙湾路8号公司1号会议室举行。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汪南东先生主持。 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8人,代表股份16715.0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0%,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以及保荐机构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逐项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为以下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1、同意为江门电机有限公司的贷款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6715.06万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为审议通过。 2、同意为东莞市金日模具有限公司的贷款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6715.06万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为审议通过。 3、同意为江门江益磁材有限公司的贷款提供不超过3,6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6715.06万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为审议通过。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2013-04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 三、律师见证意见 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高德良律师、高德刚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江粉磁材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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