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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中泰桥梁 公告编号:2013-051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滨大道跨海大桥工程的进展公告 2013-09-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13年9月25日,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收到了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发来的《公函》,主要内容为因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所属融资平台整合,原招标文件的启动资金投资条款不再执行,由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自行解决资金问题,其他施工条款继续执行,不再重新招投标。 一、前次收到中标通知书情况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7月30日收到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项目编号:LYGL20130501101),确认中交二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为连云港市海滨大道跨海大桥工程投资及施工招标(KHDQ-SG标段)中标人,中标金额为人民币15.66亿元(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7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编号为2013-045《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滨大道跨海大桥工程的中标公告》的公告)。 二、本次收到公函及公司回复的情况 公司于2013年9月25日收到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发来的《公函》,主要内容如下:在连云港市海滨大道跨海大桥招投标过程中,中交二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提供项目启动资金4.5亿元,投资回报率13%,因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所属融资平台整合,原招标文件的投资条款不再执行,由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自行解决资金问题,其他施工条款继续执行,不再重新招投标。三方均表示谅解,不会追责。 在收到上述《公函》后,经联合体慎重讨论研究,公司同意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的公函意见,并给予了回复。 三、启动资金投资条款变更后,项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启动资金投资条款变更后,中泰桥梁作为联合体成员,负责整个大桥钢结构制作,承担自己工作内容的相关责任,不再负责筹措4.5亿元作为项目启动资金,该项目无相关利息收入。 截止本公告发布时止,具体合同条款正在谈判,尚未最终拟订;公司承接本项目的合同金额尚没有最终确定,请以最终合同金额为准。 2012年公司与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无交易,也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合同若能正式签订,将对公司2013年、2014年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项目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将按照变更后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公函》与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洽谈合同签订事宜,合同条款及合同金额没有最终确定,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待公司签署正式合同后将进一步披露。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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