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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9-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3-040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2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并于2013年9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问泽鸿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人,占有表决权董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 关联董事问泽鸿先生(实际控制人)、问泽鑫先生(实际控制人兄长)、朱志英女士(实际控制人配偶)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占有表决权董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请见《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3-042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3年9月26日,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投票结果为全票通过。 同意对控股子公司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恩租赁")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金额为2,000万元的《最高额融资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按照《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担保在董事会范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月13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389号301-302室; 法定代表人:问泽鸿;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自有设备租赁,投资咨询服务(除经纪),通用机械、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机械、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通信设备、通讯器材、仪器仪表的销售。【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股权比例:本公司持有99%股权; 截止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229,318,766.10元,净资产201,132,159.19元,营业收入2,733,644.12元,净利润1,132,159.19元; 截止201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64,584,449.13元,净资产204,414,040.68元,营业收入9,760,076.95元,净利润3,281,881.49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担保方为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方为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摩恩租赁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满足摩恩租赁业务发展的需要,解决经营流动资金需求,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摩恩租赁提供担保,同时这也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且被担保人资产优良,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该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是切实可行的。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告前,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元。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除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另外第三方提供任何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3-043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营业执照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投资设立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成立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恩租赁"),摩恩租赁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出资19,800万,占摩恩租赁的99%的股份,其他股东出资200万,占摩恩租赁1%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12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投资设立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以及2012年1月6日刊登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2012年7月16日公告了《摩恩电气: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2年7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013年9月16日,摩恩租赁收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签发的《商务部税务总局关于确认北京农投租赁有限公司等企业为第十一批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的通知》(商流通函[2013]755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该通知,摩恩租赁被确定为第十一批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2年9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013年9月23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摩恩租赁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完成了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根据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摩恩租赁最新基本信息如下: 变更前: 公司名称: 上海摩恩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389号301-3 经营范围:自有设备租赁,电力建设工程,通信建设工程,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文体用品的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变更后: 公司名称: 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389号301-302室 经营范围: 融资租赁,自有设备租赁,投资咨询服务(除经纪),通用机械、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机械、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通信设备、通讯器材、仪器仪表的销售。【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除上述经营范围发生变更之外,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3-041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 申请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解决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问题,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问泽鸿先生为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问泽鸿先生为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的编号为SH02(融资)20130007的《最高额融资合同》在授信期内依授信合同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额为3,000万元,保证合同的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至授信合同履行期届满之后两年。 2、关联关系:问泽鸿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0.1.5之规定,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3、董事会表决情况:201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关联方的问泽鸿先生、问泽鑫先生和朱志英女士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袁树民先生、强永昌先生和潘志强先生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问泽鸿先生现在持有公司股份14,5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39%,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2006年2月至今,问泽鸿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因此问泽鸿先生本次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SH02(融资)20130007的《最高额融资合同》,借款金额3,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问泽鸿先生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坏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但实现债权的费用不包括在《最高额融资合同》之最高余额内。 四、关联担保的影响 本次关联担保是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借款连带责任担保,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支持,并未收取任何费用,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3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5,000万元。 六、审批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同意将上述关联担保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按照公开、诚实、自愿的原则进行交易。 独立董事袁树民先生、强永昌先生和潘志强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协议事项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该担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战略发展,解决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问题,公司不用支付任何担保费用。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述关联交易已获得董事会批准,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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