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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 利 得 公告编号:2013-046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2013-09-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3年1月23日,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接到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2013)浙嘉商初字第3号,(2013)浙嘉保字第1、2、3、4、5号),公司第二大股东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联创投")持有本公司"海利得"证券代码002206股票8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8.23%)流通股及红股(含转增股)、配股已被交易冻结。冻结期限从2013年1月16日至2015年1月15日止。 近日,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浙嘉商初字第3号、(2013)浙嘉商初字第4号、(2013)浙嘉商初字第5号、(2013)浙嘉商初字第6号、(2013)浙嘉商初字第7号、(2013)浙嘉商初字第8号、(2013)浙嘉商初字第10号、(2013)浙嘉商初字第11号、(2013)浙嘉商初字第12号、(2013)浙嘉商初字第13号、(2013)浙嘉商初字第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浙江尖山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归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等5家银行11笔业务共计本金65254.84404万元人民币及相应的利息、罚息等费用。通联创投对尖山光电上述判决书中所述借款本金63359.73879万元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等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他被告对尖山光电的债务承担其相应的连带清偿责任。 因通联创投不服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浙嘉商初字第3号、7号、8号民事判决,已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截止公告日,通联创投持有本公司"海利得"证券代码002206股票81,600,000股仍被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交易冻结中。 对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案件与本公司无关系,因此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公司业绩。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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