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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9-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3-033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13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13年9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景贤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㈠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安市支行申请贷款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根据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安市支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22000万元以内、期限为12个月的银行贷款,并以下列资产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1、位于永安市燕江东路12号的房地产[经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评估(闽中兴房估(明)字[2013]第00131号),评估值为552.91万元];

2、位于永安市绿景佳园的店面和住宅[经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评估(闽中兴房估(明)字[2013]第00132-00136号),评估值为8041万元];

3、位于永安市境内的林地面积117247亩[99861亩经厦门大成方华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大成方华字(2013)第YADFZ620002号),评估值为20568.21万元;17386亩经福建同人大有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同大评报字(2013)第41-1号),评估值4759.73万元];

4、下属子公司连城分公司位于福建省连城县境内的林地面积87260亩[40153亩经厦门大成方华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大成方华字(2013)第YADFZ620003号),评估值为4,775.06万元;47107亩经福建同人大有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同大评报字(2013)第41-2号),评估值8266.06万元];

5、兴业银行股票160万股。

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定于2013年10月17日采取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安市支行申请贷款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27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3-034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㈠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9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㈢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㈣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10月17日上午11:00

㈤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㈥出席对象:⑴截止2013年10月9日(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⑵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⑶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邀请人员等。

㈦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819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㈠提案名称

关于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安市支行申请贷款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㈡披露情况

上述提交股东大会表决议案的相关公告刊登于2013年9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议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㈠登记方法: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原件;代理人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后)原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持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㈡登记地点: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㈢登记时间:2013年10月11日、10月14日、10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四、其他

㈠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 旌

联系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819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 编:366000

联系电话:(0598)3600083

传 真:(0598)3633415

电子邮箱:83334657@qq.com

㈡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2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 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1关于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安市支行申请贷款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注:请根据股东本人意见对上述议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打“√”,三者必选一项,多选,则视为该授权委托事项无效;未作选择的,应明确表示委托代理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否则视为该授权委托事项无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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