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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9-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3-033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3年9月27日(星期五)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8名。董事杜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唐晓峰代为表决。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审议,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长飞鑫茂光通信有限公司2012年7月在建设银行天津和平支行申请的1.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担保方式调整为:天津长飞鑫茂光通信有限公司以自有土地及房产向银行提供9000万元抵押担保;其余2000万元贷款由本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5年,并签订相关担保合同并按照合同之条款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本担保合同自生效日起,原2012年7月签署的《保证合同》失效。天津长飞鑫茂光通信有限公司以相应价值的自有设备向本公司提供等额反担保("对外担保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3-034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 经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长飞鑫茂光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通信公司")2012年7月在建设银行天津和平支行申请的1.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进行担保方式调整,调整后为光通信公司以自有土地及房产向该行提供9000万元抵押担保;其余2000万元贷款由本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5年,并签订相关担保合同并按照合同之条款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本担保合同自生效日起,原2012年7月签署的《保证合同》失效。

  2、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出席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天津长飞鑫茂光通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6月1日

  注册地点: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胡辉

  注册资本:2.2亿元

  主营业务:光纤、光缆制造及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51%

  2、光通信公司2012年末资产总额6.58亿元、净资产3.52亿元、负债总额3.06亿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0元;2012年度营业收入6.27亿元、利润总额9034万元、净利润820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2000万元

  2、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3、担保期限:期限5年

  4、反担保:光通信公司以其相应价值的自有设备提供反担保,主要设备包括筛选机、特气管道和冷却水处理设备、光纤测试仪等,账面净值2117.57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因:

  为解决光通信公司第二工厂项目所需建设资金,光通信公司2012年7月向建设银行天津和平支行申请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人民币11000万元,期限五年,其中7000万元贷款由本公司为其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其余4000万元长鑫光通信公司以其位于天津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10号的土地及房产向该行提供了抵押担保(详细内容参见2012年7月6日"担保公告")。

  目前鉴于光通信第二工厂已取得房地产权证,根据银行要求,光通信公司拟以该处土地房产向银行追加抵押并解除本公司相应额度的担保。

  因此上述1.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担保方式调整为:光通信公司以自有土地及房产向银行提供9000万元抵押担保;其余2000万元贷款由本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5年,并签订相关担保合同并按照合同之条款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本担保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原2012年7月签署的《保证合同》失效。

  经本公司测算,贷款年度内光通信公司现金流规模可以安全覆盖贷款还本付息支出,不存在担保风险,因此同意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风险及被担保人偿债能力判断:

  公司董事会认为光通信公司是本公司主要的控股子公司,自成立以来生产及运营状况正常,现金流稳定,其还本付息能力可完全覆盖本期贷款。因此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不存在担保风险。

  3、其他股东担保情况说明:

  光通信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51%、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持股49%。光通信公司成立以来在技术、市场等方面得到了长飞公司的大力支持,其光纤产品一直纳入长飞公司销售体系。同时,光通信公司经几期扩产后,运行正常,规模效益业已彰显,且现金流稳定,还本付息能力可完全覆盖本期融资,风险较小,因此光通信公司本次贷款拟不再由长飞公司提供相应担保。

  4、反担保情况:

  光通信公司以相应价值的自有设备(主要设备包括筛选机、特气管道和冷却水处理设备、光纤测试仪等)向本公司提供等额反担保,设备账面净值2117.57万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上述担保实施后,公司已累计担保总额为21500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21500万元,对外担保金额为0元,累计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8.51%。截止目前无逾期担保及涉诉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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