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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3-41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3-10-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9月27日以电子邮件、书面传真及电话通知方式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13年9月30日上午1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际出席七名。会议由董事长邵建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以下内容和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海印股份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方案的议案》; 2013年5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3年6月3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海印股份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海印股份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拟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因经营管理特定商业物业而享有的经营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称"专项计划"),并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条件、政策环境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对专项计划作适当调整。 为有效推进前述融资计划,公司根据有关实际情况,现拟在不改变原有融资目标的基础上对原定方案作出如下调整: 专项计划的原始权益人调整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称"浦发银行广州分行")。 专项计划基础资产调整为浦发银行广州分行因将合法所有的16亿元货币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设立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称"单一资金信托")而享有的信托受益权。 根据交易结构有关安排,公司的融资目标和融资金额不发生改变。单一资金信托的信托资金将用于向公司发放16亿元信托贷款,公司以旗下15个商业物业(商业物业的具体范围最终以专项计划说明书确定的范围为准)的经营收益作为主要还款来源并提供质押担保。同时,由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在上述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专项计划拟募集资金及资产支持证券优先/次级分层结构不变。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不超过15亿元,由符合资格的投资者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不超过1亿元,由公司全额认购。 公司将根据调整后的专项计划有关方案安排签署所需的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贷款合同及有关商业物业应收账款质押协议等。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十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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