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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合肥三洋 编号: 2013-045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3-10-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36,099,600股 ●本次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10月17日 ●本次上市后股改限售流通股剩余数量为0股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合肥三洋于2006年1月16日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于2006年2月23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合肥三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具体内容为由原非流通股股东向原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3股。 2006年4月11日,公司正式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改限售股持有人关于本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限售股份持有人的相关承诺 除法定最低承诺外,合肥荣事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洋电机株式会社、三洋电机(中国)有限公司和三洋商贸发展株式会社额外承诺: 1、对股份的禁售或限售的承诺: (1)承诺事项 所持有的原合肥三洋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述承诺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2)为履行此禁售承诺所作的保证安排 ①关于承诺的履约方式 为履行禁售期和限售安排的承诺,上述非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事项公告后将及时委托合肥三洋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相应禁售或限售的股份予以锁定。 ②关于承诺的履约时间 上述非流通股股东承诺的履约时间为自改革方案实施日后首个交易日开始连续计算的36个月的期间。 ③关于承诺的履约能力 上述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合肥三洋的非流通股股份目前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亦不存在任何权力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并保证在合肥三洋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不进行对实施该方案构成实质性障碍的行为。 ④关于承诺的履约风险防范 在执行对价安排后,上述非流通股股东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持有的有禁售或限售条件的股份进行锁定,并在承诺期间接受保荐机构对其履行承诺义务的持续督导。 ⑤禁售期间持股变动情况的信息披露方法 在所承诺的禁售期间,若持有原合肥三洋非流通股股份的情况发生变动,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日内将持股变动情况书面通知股份公司,并由股份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予以及时披露。 2、关于提出分红议案的承诺 在合肥三洋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的三年内,在各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投赞成票,提议合肥三洋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70%。 (二)限售股份的持有人承诺履行情况 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一)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0年10月9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10年6月30日的总股本333,000,000股为基数,实施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未分配利润送股,同时派发现金红利: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3股送3股并派发现金0.5元(含税),共计送转股票199,800,000股,派发现金16,650,000.00元。此次分配、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股本增加至532,800,000股。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以分配、公积金转增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计算。本次分配、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至今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注:三洋电机株式会社于2007年4月1日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日本三洋商贸发展株式会社,2013年8月9日三洋商贸发展株式会社所持合肥三洋12,744,800股份过户至三洋电机株式会社。 (二)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化情况 1、2009年,股权无偿划转 经2009年4月20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9)280号《关于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和2009年7月8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615号文《关于核准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公告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的批准,合肥荣事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合肥三洋111,784,000股股份无偿划转给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此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发生变化,合肥荣事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1,784,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3.57%,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2010年10月,公司实施送转股利润分配 2010年10月9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10年6月30日的总股本333,000,000股为基数,实施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未分配利润送股,同时派发现金红利: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3股送3股并派发现金0.5元(含税),共计送转股票199,800,000股,派发现金16,650,000.00元。此次分配、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股本增加至532,800,000股。 截止2013年10月8日,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情况如下:
四、公司大股东占用资金的及其解决安排情况 根据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于2009年2月25日出具的《关于于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2008年末合肥三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占用资金额为-756,787.36元,全部为经营性占用。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股改保荐机构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合肥三洋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合肥三洋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各项承诺。合肥三洋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同意合肥三洋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公司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曾年生先生、崔岭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 不再负责本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平安证券授权汪岳先生、林松先生接替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保荐职责。公司已于2013年9月24日发布《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3-041)。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36,099,600股; 2、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10月17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完全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一致,不存在差异。 5、合肥三洋前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4月11日,流通数量为12,437,750股,其中:丰田通商株式会社上市数量为9,945,750股;长城贸易株式会社上市数量为1,157,000股;合肥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数量为890,000股;安徽省技术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数量为267,000股;合肥荣事达工业包装装潢有限责任公司上市数量为178,000股。 七、本次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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