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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3-45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10-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3年10月10日召开本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有关本次会议的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10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0月9日 ~ 2013年10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0月10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0月9日下午15:00至2013年10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张维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的总体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其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98,092,42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1人,代表股份为87,417,261股,占本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50.72%,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为13,700股,占本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0.0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为10,675,159股,占本公司H股股份总数的20.00%。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述议案: 1. 逐项审议《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 同意96,131,84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00%; 反对1,960,58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00%; 弃权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2)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 同意96,131,84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00%; 反对1,960,58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00%; 弃权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3)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 同意96,131,84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00%; 反对1,960,58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00%; 弃权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4)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和品种; 表决结果: 同意96,131,84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00%; 反对1,960,58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00%; 弃权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5) 本次公司债券的利率和利息支付方式; 表决结果: 同意96,131,84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00%; 反对1,960,58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00%; 弃权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6)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 同意96,131,84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00%; 反对1,960,58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00%; 弃权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7) 本次公司债券的特别偿债措施; 表决结果: 同意96,131,84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00%; 反对1,960,58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00%; 弃权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8) 本次公司债券的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 同意96,131,84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00%; 反对1,960,58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00%; 弃权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9) 本次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 同意96,131,84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00%; 反对1,960,58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00%; 弃权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6,131,84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00%; 反对1,952,28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99%; 弃权8,3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1%。 上述两项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0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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