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股票代码:000825 股票简称:太钢不锈 编号:2013-046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到期失效的公告 2013-10-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2年10月10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增发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至2013年10月10日到期。在此期间,公司于2013年5月22日召开五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撤回公开增发A 股股票申报文件的议案》,鉴于公司股价自申报后始终大幅低于每股净资产,继续推动公开增发将不利于股东利益和国资监管要求,公司决定向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开增发 A 股股票申请文件。2013 年 5 月 28 日,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2013]215 号),证监会决定终止审查。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日期已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自动失效。 今后公司如再推出融资计划,将重新履行审议、决策及公告程序。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