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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3-075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13-10-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3年10月1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延期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13年10月22日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年10月11日公司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昌投资”)《关于提请增加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本次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增加提名白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提名将白华先生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增补到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毅昌投资持有公司67,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6%。毅昌投资提出的增加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白华先生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增补到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差额选举,即从4位候选人中选出3位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才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若上述增加提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股东大会除上述变更外,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0月22日(周二)上午9:00; (二)股权登记日:2013年10月16日(周三); (三)召开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央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六)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3年10月16日(周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 第一位候选人:谢飞鹏 1.2 第二位候选人:丁金铎 1.3 第三位候选人:徐建新 1.4 第四位候选人:徐建兵 1.5 第五位候选人:谢金成 1.6 第六位候选人:张洋 2、《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 第一位候选人:朱桂龙 2.2 第二位候选人:阮锋 2.3 第三位候选人:崔毅 2.4 第四位候选人:白华 3、《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1 第一位候选人:刘劲松 3.2 第二位候选人:袁先圣 4、《关于修订<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的议案》; 5、《关于重新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上述第1、3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上述第2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差额选举,即从4位候选人中选出3位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第6项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3年10月21日9:00~17:00 时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10月21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通讯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2200889 指定传真:020-32200775 联 系 人:郑小芹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11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_____本人(本单位)作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_____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白华,男,196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MPAcc教育中心执行主任。白华先生2000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2003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获管理学博士学位。同时担任广东省审计学会理事;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现为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南粤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 白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本次董事、监事候选人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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