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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6 股票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13-24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2013-10-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订基本情况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聚德”、“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合计发行不超过24,946,545股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对象为:IDG资本管理(香港)有限公司(IDG Capital Management (HK) Limited)、华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名特定投资者。2013年10月9日,公司与上述认购人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认购方式与支付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24,946,545股,2名认购对象全部以现金进行认购,2名特定对象的认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认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确定为14.0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特定对象IDG资本管理(香港)有限公司(IDG Capital Management (HK) Limited)、华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此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生效: 1.本次发行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 2.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双方确认,如本次发行未获有权政府部门的批准,则任何一方对其他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决议 2.公司与IDG资本管理(香港)有限公司(IDG Capital Management (HK) Limited)、华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分别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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