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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0-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3-025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8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并于2013年10月10日上午9:00—12:00在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确定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向控股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56,603,773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则本次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李占通、伍光宁、刘强3位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表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须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3-026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通燃气”)非公开发行股票目前正处于审核阶段,根据最新监管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公告如下: 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于2008年7月1日至7月4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2008年10月15日出具了《监管意见书》(川证监上市[2008]56号),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监管意见。公司对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于2008年10月31日向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提交了《关于四川证监局对本公司现场检查的整改报告》,并实施了整改措施,详情如下: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自2008年以来没有其他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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