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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3-10-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粤电力A 粤电力B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13-56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电价调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本公告为自愿性信息披露。 近日,我公司收到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3]231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与环保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5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942号)规定,广东省物价局决定调整我省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提价标准分别为:1、降低我省燃煤机组的标杆上网电价1.9分/千瓦时,调整后的标杆上网电价为0.487元/千瓦时(不含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2、我省现有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9分(含税,下同)。3、燃煤机组脱硝电价补偿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至1分钱。4、对采用新技术进行除尘设施改造、烟尘排放浓度低于30mg/m3(重点地区低于20mg/m3),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机组除尘成本予以适当支持,电价补偿标准为每千瓦时0.2分钱。以上电价调整自2013年9月25日起执行。 根据上述文件,我公司控股电厂的以下燃煤机组上网电价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上网电价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瓦时
经初步测算,本次上网电价调整预计减少我公司2013年度营业收入约2.4亿元,减少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2亿元。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8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求和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按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在中国境内发行总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3月26日和2011年4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021)和《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031)。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3]CP399号),同意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公司将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并结合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市场利率波动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首期短期融资券,后续发行工作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3-032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10月16日,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集团")的通知,获悉其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县支行的8,177,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该部分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01%,原为4,810,000股,因公司实施2010年度权益分配增加至8,177,000股)已于2013年10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该质押事项详见本公司2010年12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34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太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91,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00%,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80,450,000股,占亚太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的87.6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44%。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0月17日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代理证券 质押登记业务资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3-57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代理证券 质押登记业务资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前,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资格确认函》,同意公司开展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公司将根据批复,做好开展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的各项准备工作,依法开展该项业务。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十七日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名称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4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创投")发来的函,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要求,中新创投已将其所持有的公司850万股流通股划转全国社保基金。股份划转后,中新创投不再持有公司股票,公司股东由原"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份数850万股,持股比例2.5%)变更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持股份数850万股,持股比例2.5%),股东账户名称由"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16日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费收入公告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13-03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费收入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期间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约为人民币2,771亿元。该数字将于中国保监会网站(网址为www.circ.gov.cn)公布。 上述原保险保费收入数据未经审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6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13年10月16日对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无条件审核通过。 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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