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晓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贵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变化较大的项目分析 单位:万元 ■ 本报告期末比年初变化较大的原因是: 1. 应收票据比年初下降40.6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票据结算量减少; 2. 应收账款比年初上升67.9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出口应收款增加及国内信用销售增加; 3. 预付款项比年初上升31.7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工程设备预付款增加; 4. 其他应收款比年初上升115.9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暂付款项增加; 5. 在建工程比年初上升79.7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技改项目增加投资; 6. 工程物资比年初下降47.2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在建工程领用设备出库; 7. 短期借款比年初上升155.9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短期借款融资增加及发行短期融资券所致; 8. 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上升39.2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计提的辞退福利增加; 9. 应交税费比年初上升75.3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公司应交增值税增加; 10. 应付利息比年初上升53.8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预提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利息; 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年初下降43.8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归还一年内到期借款所致。 (二)利润表变化较大的项目分析 单位:万元 ■ 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化较大的原因是: 1. 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减少33.2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实现的增值税减少; 2. 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30.0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借款利息减少及汇兑收益增加; 3. 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1,596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联营公司实现利润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为有效降低公司物流和仓储成本,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本报告期公司出资1.2亿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山西太钢保税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2、为完善公司营销网络体系,进一步拓展公司产品在锻造行业的市场份额,加大区域市场开发,本报告期公司出资500 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山西太钢定襄销售有限公司”。 3、本报告期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广东太钢不锈钢加工配送有限公司”股东“太原钢联不锈钢有限公司”15%的股权,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净资产的评估结果计算的对价,收购金额为956.72万元,公司控股比例由60%变更为75%。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无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无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3-047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3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 2、公司于2013年9月25日在上述媒体刊登《关于增加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增加《关于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日在上述媒体刊登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否决或变更提案。 4、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10月16日(星期三)上午9:30 2、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花园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李晓波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3,659,535,6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4.2447%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选举李晓波先生、杨海贵先生、高祥明先生、张志方先生、柴志勇先生、韩珍堂先生、李成先生、张文魁先生、戴德明先生、翁宇庆先生、林义相先生等11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其中李成先生为外部董事,张文魁先生、戴德明先生、翁宇庆先生、林义相先生等4人为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进行累计投票。 表决情况: 李晓波先生: 同意3,659,535,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 杨海贵先生: 同意3,659,535,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 高祥明先生: 同意3,659,535,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 张志方先生: 同意3,659,535,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 柴志勇先生: 同意3,659,535,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 韩珍堂先生: 同意3,659,535,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 李成先生: 同意3,659,535,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 张文魁先生: 同意3,659,535,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 戴德明先生: 同意3,659,535,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 翁宇庆先生: 同意3,659,535,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 林义相先生: 同意3,659,535,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选举韩瑞平先生、侯秀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团长联席会议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刘千里先生一起组成第六届监事会。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股东监事表决情况: 韩瑞平先生: 同意3,659,535,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 侯秀萍女士: 同意3,659,535,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659,535,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 四、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翟颖、郝恩磊 3、结论性意见: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附:董事及监事简历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十六日 附:董事及监事简历 董事简历 董事 李晓波先生:男,50岁,硕士,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集团”)董事长、党委常委,本公司董事长。曾任太钢集团初轧厂技术员、副段长、调度室主任、副厂长,太钢集团生产处副处长、处长,本公司冷轧厂厂长,太钢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常委、副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李晓波先生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惩诫。截至公告日,李晓波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0,573股。李晓波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杨海贵先生:男,58岁,硕研结业,正高级政工师。现任太钢集团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党委常委,本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曾任山西省轻工业厅秘书、省委组织部主任科员、副处长、正处级组织员,太钢集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党委常委、董事,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海贵先生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惩诫。截至公告日,杨海贵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0,572股。杨海贵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高祥明先生:男,51岁,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太钢集团副董事长、党委常委、总经理,本公司副董事长。曾任太钢集团机动处科长、处长助理,太钢集团热连轧厂厂长助理,太钢集团机动处副处长、处长,太钢集团总经理助理,太钢集团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高祥明先生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惩诫。截至公告日,高祥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0,000股。高祥明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张志方先生:男,51岁,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太钢集团董事、党委常委,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太钢集团二轧厂机械工段副段长、厂长助理,太钢集团七轧厂副厂长,本公司冷轧厂副厂长、厂长、党委书记,本公司副总经理。张志方先生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惩诫。截至公告日,张志方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3,000股。张志方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柴志勇先生:男,50岁,硕研结业,工程师。现任太钢集团董事,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曾任太钢集团初轧厂生产科副科长、生产处处长助理、生产处副处长、初轧厂厂长,本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柴志勇先生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惩诫。截至公告日,柴志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95,640股。柴志勇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韩珍堂先生:男,48岁,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太钢集团董事、总会计师,本公司董事。曾任太钢集团销售处副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太钢集团财务处处长、计财部部长,本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韩珍堂先生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惩诫。截至公告日,韩珍堂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3,020股。韩珍堂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李成先生:男,81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政府津贴的国家级专家,曾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现任中国特钢协不锈钢分会名誉会长、北京科技大学兼职教授、本公司外部董事。曾任太钢集团总工程师、总经理、董事长,本公司独立董事。李成先生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惩诫,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李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李成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独立董事 张文魁先生:男,49岁,博士。现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曾任大连电磁厂助理工程师,长沙电磁厂工程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室主任。张文魁先生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惩诫,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张文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张文魁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戴德明先生:男,51岁,博士,教授。现任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教授,鞍钢集团外部董事,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南财经大学会计系助教、讲师,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讲师、副教授、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主任。戴德明先生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惩诫,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戴德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戴德明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翁宇庆先生:男,73岁,博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现任中国金属学会名誉理事长、钢铁研究总院名誉院长。清华大学金属材料专业本科毕业,1980 年派往美国作为访问学者,后在宾夕法尼亚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1994 年起任俄罗斯工程院院士。2009 年起任中国工程院院士。曾任国家科技部重大基础项目首席科学家。历任冶金研究总院研究室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院长,冶金部科技司司长,副部长、国家冶金局副局长、中国钢铁工贸集团总公司董事长等职。翁宇庆先生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惩诫,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翁宇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翁宇庆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林义相先生:男,49岁,经济学博士。现任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协会(ACIIA)主席。曾任中国证监会研究信息部副主任、证券交易监控系统负责人、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华夏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分析委员会主任。林义相先生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惩诫,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林义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林义相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监事简历 股东监事 韩瑞平先生:男,50岁,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公司控股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集团”)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常委,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任太钢集团团委书记、太钢集团热连轧厂党委书记、太钢集团纪委副书记。韩瑞平先生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惩诫。截至公告日,韩瑞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韩瑞平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 侯秀萍女士:女,45岁,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太钢集团计财部副部长。曾任公司计财部会计科科长、公司计财部部长助理。侯秀萍女士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惩诫。截至公告日,侯秀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侯秀萍女士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 职工监事 刘千里先生:男,49岁,大专学历,政工师。现任本公司冷轧厂副书记、工会主席、纪委书记,太钢不锈职工监事。曾任本公司冷轧厂办公室主任。刘千里先生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惩诫。截至公告日,刘千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刘千里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0-048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10 月16 日在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花园厅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3 年10月6 日分别以专人、网上发送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1 名,实到11名,分别是李晓波先生、杨海贵先生、高祥明先生、张志方先生、柴志勇先生、韩珍堂先生、李成先生、张文魁先生、戴德明先生、翁宇庆先生、林义相先生。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李晓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李晓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杨海贵先生、高祥明先生为副董事长。 参会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参会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关于聘用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用张志方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杨贵龙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安峰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 参会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参会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三、关于聘用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用柴志勇先生、高建兵先生、谢力先生和王百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杨贵龙先生为总会计师。 参会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参会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四、关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选的议案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设有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 依据各个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对成员组成的相关规定,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选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李晓波先生、杨海贵先生、高祥明先生、张志方先生、柴志勇先生和外部董事李成先生组成,并由李晓波先生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戴德明先生、张文魁先生和董事韩珍堂先生组成,并由独立董事戴德明先生担任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翁宇庆先生、林义相先生和董事张志方先生组成,并由独立董事翁宇庆先生担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文魁先生、林义相先生和外部董事李成先生组成,并由独立董事张文魁先生担任召集人。 参会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参会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五、关于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参会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参会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十六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志方先生:男,51岁,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集团”)董事、党委常委,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太钢集团二轧厂机械工段副段长、厂长助理,太钢集团七轧厂副厂长,本公司冷轧厂副厂长、厂长、党委书记,本公司副总经理。张志方先生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惩诫。截至公告日,张志方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3,000股。张志方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柴志勇先生:男,50岁,硕研结业,工程师。现任太钢集团董事,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曾任太钢集团初轧厂生产科副科长、生产处处长助理、生产处副处长、初轧厂厂长,本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柴志勇先生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惩诫。截至公告日,柴志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95,640股。柴志勇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高建兵先生:男,37岁,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太钢集团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天津太钢天管不锈钢有限公司经理,本公司制造部部长,本公司制造与质量管理部部长。高建兵先生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惩诫。截至公告日,高建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高建兵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谢力先生:男,53岁,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太钢集团设计院计划科科长、院长助理兼计划科科长,太钢集团热连轧厂副厂长,太钢集团设计院副院长,太钢集团重点工程办公室主任,太钢集团总经理助理。谢力先生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惩诫。截至公告日,谢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0,000股。谢力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王百东先生:男,52岁,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太钢集团第二炼钢厂自动化工段技术员、副段长、段长,太钢集团第二炼钢厂副厂长、厂长,太钢不锈总经理助理。王百东先生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惩诫。截至公告日,王百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王百东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杨贵龙先生:男,48岁,大学专科学历,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曾任太钢集团初轧厂财务科会计,太钢集团财务处成本科成本员,太钢集团热连轧厂财务科副科长、科长,中国国际钢铁制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福州福原经济技术联合公司总经理,深圳晋园不锈钢有限公司负责人,太钢集团计财部部长,太钢不锈监事。杨贵龙先生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惩诫。截至公告日,杨贵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杨贵龙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安峰先生,男,41岁,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曾任太钢集团第六轧钢厂轧钢工段副段长,太钢集团办公室副主任。安峰先生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惩诫。截至目前,安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安峰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资格。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3-049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10月16日在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花园厅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韩瑞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韩瑞平先生为监事会主席。 参会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参会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关于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参会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参会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并提出以下审核意见:该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