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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邦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邦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红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8,160,738,745.59 | 6,538,732,314.23 | 24.8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467,268,766.16 | 1,998,742,518.96 | 23.44% |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585,093,646.70 | 14% | 12,690,335,100.94 | 14.6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5,650,951.91 | 8.77% | 468,526,247.20 | 23.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32,324,860.08 | 5.71% | 450,116,349.99 | 17.8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510,346,531.25 | -389.4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125 | 8.77% | 1.0794 | 23.8%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125 | 8.77% | 1.0794 | 23.8%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65% | -0.27% | 20.98% | -1.0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816,595.88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379,122.09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149,772.73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196,121.68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06,280.05 | | | 合计 | 18,409,897.21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5,45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5.5% | 154,107,432 | 154,107,432 | | | | 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7.72% | 76,932,728 | |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 其他 | 2.64% | 11,478,775 | | | | | 中国银行-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59% | 6,900,000 | |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56% | 6,777,518 | | |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31% | 5,675,070 | | | | | 中国农业银行-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27% | 5,500,000 | | | | | 中国银行-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24% | 5,379,169 | | | | | 中国银行-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18% | 5,116,941 | | |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 其他 | 1.14% | 4,943,150 |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76,932,728 | 人民币普通股 | 76,932,728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 11,478,775 | 人民币普通股 | 11,478,775 | | 中国银行-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6,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900,00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777,518 | 人民币普通股 | 6,777,518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5,675,070 | 人民币普通股 | 5,675,070 | | 中国农业银行-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500,000 | | 中国银行-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379,169 | 人民币普通股 | 5,379,169 | | 中国银行-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5,116,941 | 人民币普通股 | 5,116,941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 4,943,15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43,150 | | 中国农业银行-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922,144 | 人民币普通股 | 4,922,144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鹏华动力增长均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易方达积极成长、易方达医疗保健基金和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均为易方达基金管理公司管理。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科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增减额 | 增减率 | 原因说明 | | 应收账款 | 3,581,685,623.34 | 2,275,564,171.03 | 1,306,121,452.31 | 57.40% | 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销售收入增加导致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 | 预付款项 | 198,731,478.89 | 150,344,654.53 | 48,386,824.36 | 32.18% | 主要系预付采购款增加所致 | | 应收股利 | 6,318,000.00 | | 6,318,000.00 | / | 主要系子公司中美华东本期应收股利尚未收到所致 | | 其他应收款 | 63,319,891.21 | 30,558,840.15 | 32,761,051.06 | 107.21% | 主要系公司暂借款增加所致 | | 在建工程 | 321,907,670.27 | 155,091,349.91 | 166,816,320.36 | 107.56% | 主要系本期公司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 | 长期待摊费用 | 37,998,279.32 | 5,726,401.96 | 32,271,877.36 | 563.56% | 主要系子公司宁波公司新增进口代理权所致 | | 短期借款 | 2,080,106,134.47 | 1,408,224,874.90 | 671,881,259.57 | 47.71% | 主要系本期末借款余额增加所致 | | 预收款项 | 14,669,027.21 | 29,636,894.13 | -14,967,866.92 | -50.50% | 主要系公司本期部分预收款项确认为收入所致 | | 应付股利 | 37,974,219.60 | 1,010,219.60 | 36,964,000.00 | 3659.01% | 主要系子公司中美华东本期应付少数股东股利未全部支付所致 | | 科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比上年同期
增减金额 | 增减率 | 原因说明 | | 营业外收入 | 35,062,946.74 | 15,845,449.93 | 19,217,496.81 | 121.28% | 主要系本期收到拆迁补偿款及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 519,347.82 | 949,775.29 | -430,427.47 | -45.32%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所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1,298,783.76 | 375,378,773.15 | 205,920,010.61 | 54.86% | 主要系本期借款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两年内,将择机采取定向增发、资产收购、资产置换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把承诺人所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70%的股权、武汉远大制药集团有限公司70.98%的股权、四川远大蜀阳药业有限公司40%的股权等优质资产以公允价格注入上市公司。 | 2006年11月01日 | 2年 | 2007年8月15日公司召开五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否决了远大集团提出的以现金方式购买上述三家资产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资料可查阅巨潮资讯网站。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原承诺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表决未获得通过。相关情况及未来履行计划详见本公司于2012年11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12-025号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不适用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
提供的资料 | | 2013年08月20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1)台湾机构投资者电话交流会,参加成员包括:国泰证券2、群益投信1、復華投信1、國泰投信1、Athena Capital Management 1、永豐投信1、統一投信1;
(2)电话会议,参加成员包括:广发证券1、嘉实基金1、南方基金1、工银瑞信1、泰达宏利基金1 | 公司2013年中报及公司经营和产品情况 | | 2013年09月04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1、挪威银行上海代表处1、天平资产管理(香港)1、SMC中国基金1、OWL CREEK资产管理1;
2、中金国际(香港)1、首域投资(香港)1、信达澳银基金1、国泰基金1 | 公司经营和产品情况 | | 2013年09月11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国中投证券1、统一证券投资信托1、富邦综合证券2、国泰投信1、台新证券投资信托2 | 公司经营和产品情况 |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 2013-018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10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现场方式和传真方式签字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三季报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温州华东惠仁医药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温州惠仁医药有限公司提供8000万元项目借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13-019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温州惠仁公司 项目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温州华东惠仁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华东惠仁”,本公司持有其40%股权)及其全资子公司温州惠仁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惠仁”)因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2013年需向银行合计申请2亿元三年期贷款,其中:1.2亿元为温州华东惠仁申请流动资金贷款,8000万元为温州惠仁申请项目贷款。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并经温州华东惠仁股东方协商确定,上述2亿元的贷款由温州华东惠仁股东方按照持股比例分别承担对应的担保,其中,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对温州惠仁上述8000万元人民币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温州华东惠仁的1.2亿元流动资金贷款由其另外股东方提供担保。本公司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4%。 上述担保议案已经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温州惠仁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明珠路管委会办公楼1206室。 法定代表人:胡小钦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药品开发。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温州华东惠仁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温州华东惠仁40%股权。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温州惠仁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435万元,净资产2,435万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为-37.85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上述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其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上述担保自贷款人实际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本公司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公司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公司授予的担保金额。公司授权上述子公司董事长在担保期限和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与贷款银行办理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温州惠仁成立时间不长,尚处于业务开拓期,财务状况稳定,盈利能力较强,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按期偿还债务,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为确保本次担保的公平与对等,本公司和温州华东惠仁的另外股东均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对应的担保。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同时关注上述控股子公司对有关贷款的使用情况及经营状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五、截止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没有其他任何对外担保事项。 截止公告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计提供担保余额为5.53亿元,占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7.66%。除此之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及无逾期担保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 2013-020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 变动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曾于2011年12月28日就控股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35.5%股权,以下简称:远大集团)股权结构可能发生变动发布有关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司发布的2011-027号公告)。2013年10月18日公司接到远大集团通知,因监管部门认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远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凯军未发生实质变更,不用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故北京远大华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投资)、北京炎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炎黄置业)与远大集团于2011年12月25日签署之《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认缴协议》确认生效,并由华创投资按上述增资认缴协议向远大集团履行增资2%的认缴义务。华创投资、炎黄置业、远大集团于2013年10月17日就此签署了《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认缴协议生效确认书》。 本次增资后,华创投资持有远大集团51%股权,为远大集团控股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胡凯军,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研究生学历,自1994年至今担任远大集团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除本公司外,胡凯军先生还通过华创投资控制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7.08%的股权,持有远大医药健康控股有限公司62.6%的股权。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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