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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1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10-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3年10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1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资产为母公司银行贷款3000万元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小写 30,000,000.00元 ),贷款期限一年,贷款成本13.51%/年。由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提供担保。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万泽置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拥有的常州武国用(2011)第1201934号土地(占地28773.2㎡,位于雪堰镇小城湾)和武国用(2011)第1205160号(占地40000㎡,位于雪堰镇潭底湾)两地块为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林伟光、杨竞雄也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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