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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大视野 银行理财资管对非银金融机构的挑战 2013-10-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孙晓辉
证券时报记者 孙晓辉 银行理财资产管理计划已是大势所趋。不少人担心其将对券商、信托及基金子公司的通道业务形成极大冲击,但笔者认为,银行理财资管计划不会对非银金融机构的发展产生“灭绝性杀伤力”。 发展规模会受限制 如果银行理财资产管理计划试点成功,是否意味着传统银行理财产品的步伐将放缓乃至以后被完全取代?答案应该是否定的。从目前见诸报端的几家试点银行推出的理财资产管理计划看,关于债权类资产部分,只允许投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 高华证券认为,传统理财产品的步伐不会放缓。首先,传统理财产品能够将许多仍受多项银行监管限制的房地产和基建项目证券化。其次,理财产品到期后可转化为存款,而资管计划是开放式的。此外,资管计划的定价/交易方式仍有待观察,尤其是在某个债权直接融资工具由一家银行的资管计划投资,并不牵涉其他交易时。 在一些券商看来,由于理财资管计划直接对接企业融资需求,企业融资成本降低,且更加便捷,资管计划高速增长很容易提升已处高位的企业杠杆水平,因此其发展规模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竞争力有待验证 目前推出的几款试点银行资管计划,在产品设计上借鉴了券商资管与基金公司产品的理念,在净值核算、信息披露、流动性管理等方面与券商资管产品类似。产品模式从之前的以预期收益率为核心转向以净值披露为核心,盈利模式从之前的赚取点差收入为主转向以管理费和业绩报酬收入为主。 广东某券商资管部总经理表示,工行资管计划起点为10万元,与之前证券公司大集合一样,但其投资范围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及信贷市场,远超大集合的投资范围。若将其界定为公募产品,但其投资范围远超过公募基金,且不受证监会监管。若将其界定为私募产品,但其投资人数并不符合私募产品两百人的人数上限要求。这反映了在资管混业经营的情况下,监管套利情况日益突出,迫切需要统一监管规则。也有业内人士认为,银行理财资管计划很多问题亟须厘清,比如,资管计划的法律关系定位究竟属于信托关系还是委托关系?资管计划是否可以作为债权或股权投资的法律主体?理财资金除了放贷外,是否涉及股权投资?直接融资工具如何定价? 另有业内人士担心,投资者初期面对理财资管计划时,基于谨慎心理,很可能会更关注此类产品的风险,不会轻易将资金投入。此外,如果收益率和其他同样投向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的产品差异不大,其竞争优势或大打折扣。 去通道化不是坏事 信托、券商资管及基金子公司的通道业务本质上是钻制度的空子,并非长久之计。从长远发展考虑,对上述机构而言,银行理财资管业务并非仅仅意味着竞争。 招商证券理财产品部总经理易卫东表示,目前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规模中,有90%属于通道业务。银行资管计划推出初期,因为受额度控制,其对通道业务影响并不显著。但随着此项业务的推开,银证通道业务规模将受到挤压。但东方证券认为,商业银行资管业务试点短期对券商影响有限。按照目前万分之三至千分之一的费率,即使券商完全退出通道业务,对其营业收入的影响小于1%。 长城证券李稷文认为,银行资管计划会对信托、券商资管及基金子公司的通道业务产生冲击,但银行的企业文化决定了银行更倾向于做低风险投资业务,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是其主要优势。短期内,券商在资本市场上的主动管理能力,信托在实业领域项目的投资等,银行难以逾越。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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