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3-66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级子公司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的公告 2013-10-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年9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3年10月11日召开的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二级子公司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公司二级子公司重庆蕴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蕴丰建设"),将参与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发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合川交易中心出让告字[2013]29号)中,编号为HC13-111-6和HC13-111-7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上的《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二级子公司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61)。 一、参与土地竞买进展情况 2013年10月17日,蕴丰建设参与了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竞买,并与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签订了《成交确认书》(合交确认[2013]78号、合交确认[2013]79号)。成交确认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地块情况: 地块一:编号HC13-111-6,面积38571平方米; 地块二:编号HC13-111-7,面积107361平方米。 2.成交价: 地块一成交总价:人民币57856500元(大写:伍仟柒佰捌拾伍万陆仟伍佰元整); 地块二成交总价:人民币161041500元(大写:壹亿陆仟壹佰零肆万壹仟伍佰元整)。 公司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为4381万元,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蕴丰建设自签订上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清交易服务费504169元,10个工作日内到合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付清土地价款,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签订上述《土地出让合同》,办理过户手续后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 蕴丰建设与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签订的《成交确认书》(合交确认[2013]78号、合交确认[2013]79号)。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