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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3-72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侯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山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得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原股东“上海玖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约定购回初始交易,交易数量为5,008,36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比例为1.3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68.57%,主要为公司非公开发行收到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下降32%,主要为应收票据到期及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结算的采购支付业务增加所致; 3、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95.36%,主要为随着销售增长相应采购增加,及支付募投基建项目、设备等固定资产预付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132.36%,主要为净化工程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待工程履约完成后将陆续收回; 5、存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51.36%,主要为采购备货及未完工净化工程材料增加所致; 6、固定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84.81%,主要是深圳光明新纶科技产业园投入使用,由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7、无形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46.77%,主要是新增天津新纶土地使用权所致; 8、开发支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44.32%,主要是本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9、商誉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455.30%,主要是本期收购上海瀚广100%股权所致; 10、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46.42%,主要是本期装修费用摊销所致; 11、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69.22%,主要是天津新纶预交土地补贴收入所得税费用所致; 12、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02.74%,主要为本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13、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79.02%,主要为应付光明新纶产业园装修款增加所致; 14、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9.55%,主要为新增上海瀚广并购贷款所致; 15、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72.10%,主要原因是收到对天津项目的补贴所致; 16、资本公积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11.81%,主要原因是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股本溢价所致; 17、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86.62%,主要原因是以外币为本位币记账的报表汇率折算差额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 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1.46%,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贷款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82.88%,主要原因是部分账龄相对较长的应收账款收回,坏账准备计提减少所致; 3、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374.04%,主要原因是通新源亏损所致; 4、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38.46%,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的政府补贴减少所致; 5、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977.32%,主要原因是本期向社会捐赠增加所致; 6、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通同期减少85.93%,主要原因是本期亿芯智控盈利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21.78%,主要为:一是随着本期业务规模的扩展,对外采购和人员成本有所增长;二是部分客户付款周期的延长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86.56%,主要为本期新增上海瀚广投资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为本期定向增发收到募集款项67,450.35万元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3年6月20日,侯海峰、杨虹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13,800万元人民币收购其所持有的上海瀚广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该等股权包括侯海峰所持有的上海瀚广90%股权,杨虹所持有的上海瀚广10%股权)。具体详见《关于收购上海瀚广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51)。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侯海峰承诺:将以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用于购买公司已公开发行之股票。截至本报告期,侯海峰已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之要求,完成上述股票购买事宜,持有公司股票合计2,762,310股,累计使用转让款净额为50,007,766.27元。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六、证券投资情况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侯毅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3-67 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 1、发行规模: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公司短期融资券待偿还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0%。 2、发行时间及期限: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分期择机发行。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期限不超过365 天。 3、发行目的: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公司经营活动,包括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4、发行方式: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5、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期间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以簿记建档方式最终确定。 6、发行对象:本次短期融资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二、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与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发行短期融资券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 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事宜是否获得注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3-68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0月15日以直接送达、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21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侯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报告正文刊登在2013年10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通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 公司独立董事对发行短期融资券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三、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3年11月6日上午9:30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3-69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1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5日以电话通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范超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正文刊登在2013年10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监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通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3-70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定于2013年11月6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1月6日(星期三)上午9:30 3、股权登记日: 2013年11月1日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金晖嘉柏酒店8楼贵宾厅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11月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①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②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③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登记手续,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13年11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麒麟路1号南山知识服务大楼314-315室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麒麟路1号南山知识服务大楼314-315室 邮政编码:518052 联系人:白静 联系电话:(0755)26993098 联系传真:(0755)26993313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3年11月6日召开的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对全部议案,行使以下表决权:
注:1、请在对应表决栏中用“√”表示。 2、对于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3-71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及相关投资者 关系联系方式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因经营发展需要,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3年11月1日搬迁至新投入使用的新纶科技产业园基地办公。现将有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1、变更后的办公地址为: 深圳市光明新区塘家村塘家北路南侧新纶科技产业园 邮政编码:518107 2、相关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地址的变更 由于公司总部办公地址租赁期届满,公司总部大厦尚在建设中,为方便投资者接待安排,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将于近日搬迁至新办公地址(该地址将作为公司临时用注册地址,待总部办公用楼建设完成后再行后续变更),现将变更后的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麒麟路1号南山知识服务大楼314-315室 邮政编码:518052 公司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投资者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联系电话:0755-26993098 传 真:0755-26993313 公司网址和电子信箱不变,上述联系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正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为方便接待安排,如投资者有现场调研需求,请提前电话预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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