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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2年10月8日至2013年9月30日) ■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对本基金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并定期制作公平交易分析报告,对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价差作专项分析。报告结果表明,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的同向交易价差均在可合理解释范围之内;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三季度,市场整体上涨,季度上涨幅度为近年最大,但在上涨幅度上延续上半年结构分化行情。上证指数、沪深300、深圳成指、中小板指数、创业板指分别上涨9.88%、9.47%、10.66%、17.46%和35.21%,本基金三季度收益8.98%,略低于比较基准,处于同业优良水平。 在上个季度的市场判断上,基金管理人认为,今年市场创业板的强势主要是由人民币汇率升值带来的市场整体流动性充沛和宏观经济整体弱势带来的宏观经济结构调整的共振结果。中央政府的中长期政策目标较为清晰,就是容忍GDP的低增长,通过改革来增强经济的长期活力。具体政策措施就是加快周期性行业的产能结构调整,通过税收补贴等政策鼓励新技术、新能源、环保等行业的快速发展。逐步破除垄断,释放民企竞争活力。 在这种大的政策环境下,结构性的牛市仍将持续。尽管一些前期过度概念炒作的股票中部分中期业绩落后预期会使得股价大幅回落,从而影响板块整体表现,但预计不会给创业板带来趋势性的影响。那些中期业绩良好超预期的公司会持续良好表现。本基金将继续深入挖掘新能源、环保和新兴产业公司,并看好服务业上市公司。 但随着创业板指数不断上涨,这种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为变得更为艰难,并需要采取更为严格的标准。 在实际操作中,基金管理人基本按这个判断来操作,从实际结果来看,创业板在中报业绩增长低于市场预期的情况下,整体强势的上涨超过了基金管理人的判断,导致对创业板股票的减仓过早,部分影响了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净值增长率是8.9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是11.4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三季度指数的强势主要来自于PMI指数的持续好转,带动市场信心的显著增强。而自贸区、上海国资改革等事件成为了行情演化的催化剂。而前期强势的传媒、互联网金融等概念更是强者恒强,演绎牛市行情。 基金管理人认为,三季度PMI的持续好转主要在于存货的短期调整,并不意味着经济已经开始进入新的周期。这种好转大概率在4季度会重新转为弱势,而政府近期反复强调,不会通过刺激经济的方式来促进经济增长。在这种大的政策环境下,市场三季度的强势难以持续。而创业板在经历了今年以来的持续大幅上涨后,股价已经大幅透支了未来的业绩增长,尤其前期领涨的传媒类公司已经整体呈现泡沫。而电子行业的整体业绩增长可能也会低于市场预期,市场整体走势有一定风险。尽管长期来看,创业板必然会崛起一些优秀的公司,但目前阶段去伪存真的可能性在加大,而在这个过程中,即使是优秀的公司也难免会跟随市场整体下跌。 四季度的主要投资机会来自于政策相关的投资机会以及超跌个股的反弹,自贸区概念的区域扩散、二胎政策、国资改革的全面铺开、土地流转制度的变革等等。超跌个股方面,一些过往业绩较差但规模实力较强的央企存在获得中央政策支持的较大可能。此外,四季度创业板下跌过程中会有一些错杀的优秀公司,也将是本基金的关注重点。而新能源、环保、医药和大消费始终是本基金的重点持仓对象。 本基金将继续重点以个股投资价值判断为主,更多的采取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并通过自上而下的分析对趋势转好的行业进行配置。投资管理人将坚持价值投资的理念,结合宝盈鸿利收益基金的特点,为投资者追求较高的收益。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8.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8.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9.3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所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有长春高新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长春高新:2013年9月24日,因间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款,深交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处分。 深交所2013年9月24日披露,长春高新间接控股股东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简称“高新区管委会”)于2008年4月向公司借款550万元(占公司200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68%),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该款项于2009年4月收回。公司在2012年11月自查时确认该笔借款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对此未予披露。 此外,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控股)的关联人长春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长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2974.62万元(占公司200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46%)。上述款项2974.62万元经吉林证监局责令整改,公司于2013年4月12日首次披露,并于4月27日收回。 基金管理人认为,上述违规事项均为交易所对过往历史事项所作的处罚,公司在较早时期已经公告改正,对公司的投资价值分析判断未构成实质影响。 5.10.2 本基金所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股票。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公司管理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监会批准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协议》。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5层 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8.3 查阅方式 上述备查文件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内基金持有人可免费查阅。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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