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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3第三季度报告2013年9月30日 2013-10-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3年10月23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基金产品概况 ■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 由于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再平衡来使资产的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基准指数每日按照80%、20%的比例采取再平衡,再用每日连乘的计算方式得到基准指数的时间序列。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1年4月22日生效。本基金于2011年5月30日完成了基金份额的集中申购。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自集中申购份额确认之日起3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第十一条“(二)投资范围”、“(五)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4.2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由于证券市场波动等原因,本基金曾出现投资监控指标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基金管理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了调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未造成损害。 4.3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第三季度,度过了年中“钱荒”之后,随着流动性逐步恢复和经济的低位企稳,上证指数上涨接近10%。 基于我们对流动性宽松所带来CPI上升的预期,我们对重点持股陆续进行了一些调整,配置方向集中在需求稳定增长同时受益于CPI上升的农业和低端消费品等行业,减持了未来政策不太明朗的金融地产行业。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3年9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80元,累计份额净值为1.103元,报告期内净值增长率为9.31%,同期业绩基准涨幅为7.3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认为由于全年流动性相对疲弱的实体经济明显偏于宽松,因此我们判断未来一段时间CPI将会逐级抬升,而一二线核心城市房价的飙升使得我们开始对地产产业链的投资机会感到担心,我们会基于此判断做出提前的布局。 由于整体市场大小盘风格和成长价值风格的巨大落差,我们会逐步减持高估明显的部分小盘股,这些股票可能透支了未来1-2年的成长空间。 另外,经济社会结构性变化所带来的新的变化趋势仍然值得我们进一步仔细学习和研究,以期找到新的投资机会。 作为专业投资人,我们将会继续保持谨慎、理性、勤勉的态度,通过自身的努力和积累的经验,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投资组合,在中长期取得符合预期的投资回报。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交易。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交易。 5.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 5.10.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0.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公司管理基金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公司管理基金的情况。 §8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2013年9月3日,我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对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整改等措施的决定》,责令我司进行为期6个月的整改。我司高度重视,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彻底排查业务中存在的风险隐患,针对性的制定、实施整改措施,进而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能力,并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 §9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9.1.1 中国证监会批准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设立的文件 9.1.2《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9.1.3《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9.1.4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9.1.5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各年度审计报告正本 9.1.6 报告期内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在指定报刊上各项公告的原稿 9.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9.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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