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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0-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3-077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10月17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3年10月22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经过全体董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签字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三位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鉴于独立董事的工作内容、责任及对公司发展的积极作用,公司拟将独立董事的薪酬自2013年9月1日起由4万元/年(含税)调整至5万元/年(含税)。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3-078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10月17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3年10月22日上午11:30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夏海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过全体监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6,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3-079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8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月1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3,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797.04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9,202.96万元。公司三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资金需求额为30,50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净额为38,702.96万元。 二、超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9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投向累计使用18,893.47万元,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三、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使用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为保障公司对短期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满后,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将为公司节省财务费用约180万元,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四、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严格按照下列要求执行: 1、 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 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3、 在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4、 上述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5、 在上述资金使用期限届满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6、 按照实际需求补充流动资金并对外披露相关法定信息。 五、审核批准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将6,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关规范性程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和经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将6,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6,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浩宁达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同意浩宁达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七、备查文件 1、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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