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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应当单独列示该董事姓名及未出席原因。
1.3
公司负责人许淑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文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数据对比 2013年7-9月,公司下属梧州制药主要产品注射用血栓通(冻干)销售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超过50%。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同比年初增加554.10 %,主要是报告期内制药公司药品销售增长以及营销模式变化影响。 2 、报告期末预付款项同比年初增加 85.38 %,主要是报告期内制药公司下属子公司预付工程款及土地费用增加影响。 3、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同比年初减少55.80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柳州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前期处置子公司钦州北部湾房地产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影响。 4、报告期末在建工程同比年初减少51.37 %,主要是报告期内制药公司三期项目完工结转固定资产影响。 5、报告期末无形资产同比年初增加 103.17% ,主要是报告期内制药公司下属子公司土地费用增加影响。 6、报告期末短期借款同比年初增加 124.26 %,主要是报告期内制药公司增加流动资金借款影响。 7、报告期末预收款项同比年初减少66.37% ,主要是报告期内制药公司预收货款实现销售结转影响。 8、报告期末应交税费同比年初大额增加 ,主要是报告期内制药公司销售增长及营销模式变化,应缴税费增加及去年预缴税金影响。 9、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同比年初增加 177.83% ,主要是报告期内制药公司销量增长及营销方式变化影响。 10、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 154.28%,主要是制药公司销量增长及营销模式变化影响。 11、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 379.42% ,主要是制药公司销量增长及营销模式变化导致促销费等费用增加影响。 12、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94.09%,主要是报告期内制药公司销售增长影响。 13、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81.95%,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增加,以及制药公司下属子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土地费用增加影响。 14、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制药公司偿还借款与去年同期比较减少影响。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淑清 2013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3-35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3年10 月22日停牌一天。 2013年10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信息。 依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3年10月23日复牌。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3-36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22日在北京展览馆宾馆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淑清女士主持,赵学伟先生因公不能参加会议,委托姜成厚先生代为表决;应参加会议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中恒集团《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中恒集团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南宁中恒投资有限公司实施南宁医药食品产业基地医药产业项目第一期第一批子项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通过下属孙公司南宁中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中恒)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投资建设中恒(南宁)医药食品产业基地项目。公司此前已于2013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投资南宁医药食品基地项目的投资公告》(临2013-25)。 经可行性研究论证,现公司拟对医药产业基地一期项目第一批子项目进行投资建设。一期第一批子项目包括注射用血栓通(冻干)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
医药产业基地一期第一批两个子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中恒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在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的基础上,认为:公司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规范、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财务状况良好、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因该议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中恒实业”)以现金方式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额22.52%,关联董事许淑清、赵学伟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具体如下: (一)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中恒实业在内的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除中恒实业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票。中恒实业承诺以现金方式且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价格认购,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22.52%。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13.19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的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恒实业承诺不参与竞价,接受公司根据竞价结果所确定的最终发行价格参与认购。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7,202.6万股。在前述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5,002.29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南宁中恒投资有限公司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恒(南宁)生物制药产业基地内实施医药产业项目第一期投资项目中的以下两个子项目: 单位: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全部利用募集资金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锁定期安排: 中恒实业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因该议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中恒实业以现金方式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22.52%,关联董事许淑清、赵学伟回避表决。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中恒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南宁中恒投资有限公司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恒(南宁)生物制药产业基地内实施的医药产业项目第一期项目中的以下两个子项目:1)注射用血栓通项目;2)研发中心项目。 公司编制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中恒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编制了《中恒集团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中恒集团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相关情况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中恒集团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关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恒实业拟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额的22.52%,为此,公司将与中恒实业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内容摘要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中恒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下转B35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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