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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集团 公告编号:2013-047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蕴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伯建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定卿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3年4月12日,成都太子奶破产管理人召开了工程类债权涉诉单位第二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分组讨论会,根据此次会议达成的会议纪要,华神钢构于2013年4月23日向温江区法院就递交了撤诉申请书,2013年4月25日温江区法院做出了准许华神钢构撤诉的裁定。2013年成都太子奶破产管理人公布了经债权人会议同意的成都太子奶项目破产财产第二次分配方案,此次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破产人已无可供分配的财产。2013年6月5日,华神钢构公司收到了成都太子奶第二次破产财产分配款5,479,408.79元,加之之前收取的400,000.00元工程进度款和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款805,336.06元,就成都太子奶项目,华神钢构收取款项总计6,684,744.85元,剩余的应收款2,731,255.15元作为坏账予以核销。据此,成都太子奶应收账款专项事宜已全部处理完毕。 2、关于与四川阿坝牦牛产业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之债权事宜 该债权是2002年四川阿坝牦牛产业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阿坝牦牛公司)以“红原牦牛乳业改扩建工程指挥部”的名义将“红原牦牛乳业改扩建工程项目”发包给华神钢构公司产生的应收工程款。截止报告期末,经双方确认的债权金额为16,044,449.47元(其中债权本金14,589,344.70元,孳息债权1,455,104.77元)。公司账面已确认债权本金8,992,920.00元(截止2010年末该款账龄已为5年以上,对账面已确认的债权本金已按公司会计政策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基于谨慎原则,对其余5,596,424.70元债权本金和1,455,104.77元孳息债权暂未确认收入。公司已对该债权的预计损失做了充分估计。 根据红原县人民法院2012年7月11日民事裁定书【(2012)红民破字第01号】裁定,阿坝牦牛公司进入破产重整。根据债权申报要求,华神钢构公司向阿坝牦牛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金额16,300,877.46元(其中债权本金14,589,344.70元,孳息债权1,711,532.76元)及提请确认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2012年12月7日,阿坝牦牛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审核确认华神钢构公司债权金额为16,044,449.47元(其中债权本金14,589,344.70元,孳息债权1,455,104.77元),但对华神钢构提请确认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予认定。就该债权审核确认意见,华神钢构公司对债权金额予以认可,但对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于2012年12月14日向破产重整管理人提交了《异议书》。 根据阿坝牦牛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于2012年12月7日出具的[(2012)阿坝破管字第04号]《关于债务人财产状况的报告》,阿坝牦牛公司截至2012年7月11日净资产为-231,665,676.79元(其中资产总额为308,171,770.79元、负债总额为539,837,447.58元)。目前,破产重整工作尚在进行中。 3、2011年7月21日,华神生物与中国核工业北京四O一医院签订合作协议,共建“北京利卡汀治疗中心”。2013年3月,该中心已完成建设并获得运行许可,详细信息请参考公司第2013-013号公告。 4、华神生物临床研究项目《利卡汀降低肝癌切除术及消融术后复发Ⅳ期临床研究》获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二五”计划支持(项目编号:2012ZX09104305),该项目由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及华神生物作为课题责任单位,并于2013年6月通过了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正式进入启动实施阶段。详细信息请参考公司第2013-026号公告。 5、2012年10月,由成都华神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国家一类新药——冻干滴眼用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艾唯尔)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物临床试验补充批件,获准对该药进行进一步临床试验,以证明新工艺下“冻干滴眼用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目前,临床研究单位已确定临床研究方案,该项目临床试验已经正式启动,预计研究周期为14个月。 6、公司现代中药领域用于心脑血管疾病治疗的三七通舒胶囊升级换代产品——三七通舒胶囊(肠溶微丸)的研究开发,已获得临床批件,现正在开展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7、华神高新技术产业园二期生物制剂车间工程已完工,已进入试生产阶段,正在进行GMP认证准备。华神高新技术产业园二期制药厂车间主体土建工程已完工,正在开展净化安装工程施工。 8、华神钢构与重庆长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长建”)于2010年7月29日签订了暂定合同价为162,000,000元的工程施工合同,截止本报告期末已累计确认收入162,000,000元,占合同总价的100%,累计回款148,800,000元。 9、华神钢构与重庆长建于2011年9月15日订立了暂定合同价为170,000,000元的工程施工合同,截止本报告期末已累计确认收入153,500,000元,累计回款124,378,310.67元。 10、华神钢构与重庆长建于2011年11月15日订立了暂定合同价为78,000,000元的工程施工合同,截止本报告期末已累计确认收入84,979,940元,累计回款71,333,139.10元。 11、华神钢构与重庆长建于2011年12月25日订立了暂定合同价为93,905,388.72元的工程施工合同,截止本报告期末已累计确认收入115,632,579.20元,累计回款114,352,781.01元。 12、华神钢构与重庆长建于2012年12月28日订立了暂定合同价为140,000,000元的工程施工合同,截止本报告期末已累计确认收入100,573,297.17元,累计回款67,217,413.24元。 13、华神钢构与全友家私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31日订立了暂定合同价为98,802,000元的工程施工合同,截止本报告期末已累计确认收入61,213,142.13元,累计回款29,640,600元。 14、华神钢构与重庆长建于2013年9月25日订立了暂定合同价为68,368,647元的工程施工合同,截止本报告期末已累计确认收入63,377,089.96元,累计回款35,260,151.08元。 15、华神钢构与重庆长建于2013年9月25日订立了暂定合同价为22,866,850.90元的工程施工合同,截止本报告期末已累计确认收入13,631,447.55元,累计回款7,539,800.30元。 16、控股股东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21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975万股质押给交通银行成都草堂支行,公司已在2013-045号公告中详细披露。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集团 公告编号:2013-048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七日发出,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裁周蕴瑾女士主持。 一、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长、总裁周蕴瑾女士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投票表决:赞同8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该报告。 二、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长、总裁周蕴瑾女士所作的《关于为子公司在上海银行获取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2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四川华神钢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钢构公司”)在上海银行成都分行取得授信5000万元提供的3000万元最高额保证担保即将于2013年11月到期。 根据上海银行成都分行对钢构公司2013年度的授信情况和钢构公司目前经营实际需要,现钢构公司拟向上海银行成都分行继续申请授信额度,同时继续由公司为钢构公司该笔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方案如下: 1、由上海银行成都分行向钢构公司提供7500万元的授信额度(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业务),期限为一年。 2、由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钢构公司该笔授信额度向上海银行成都分行提供4800万元担保,担保方式为:最高额保证担保。 经投票表决:赞同8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集团 公告编号:2013-045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前,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华神”)通知,四川华神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为本公司贷款3800万元(其中第一期2800万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并已办理完股权质押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3年10月21日,四川华神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了证券质押登记,将其持有的本公司9,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质押给交通银行成都草堂支行,为本公司在该行办理的3800万元(其中第一期2800万元)贷款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截至公告日,四川华神持有本公司股份85,259,0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15%;其中质押55,73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48%。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集团 公告编号:2013-049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四川华神钢构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提供担保的数量:本次为上海银行成都分行授予钢构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7,500万元提供4,8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截止公告日,公司为四川华神钢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共计10,300万元。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额: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3,800万元,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5.28%,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23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在上海银行获取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上海银行成都分行授予钢构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7,500万元提供4,8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担保对象四川华神钢构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59.21%,未超过70%,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也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本次对外担保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四川华神钢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日期为1997年3月19日,住所地为成都市高新区(西区)科晶路255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建华,注册资本1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4,5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7%,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中医药大学华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钢构公司的股权结构视同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川华神钢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钢结构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服务,具有钢结构专项设计甲级资质、钢结构制造壹级资质、钢结构工程施工专业壹级资质。截至2012年末,钢构公司总资产45,860.64万元,总负债27,154.03万元,2012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9,532.42万元,净利润2,031.5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 本公司将与上海银行成都分行签订担保协议,为上海银行成都分行授予钢构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7,500万元提供4,8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目前钢构公司经营规模逐年扩大,公司资信及盈利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况,且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壮大。为了保证钢构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促进其产业发展,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800万元,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25.28%,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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