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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新民科技 公告编号:2013-044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自查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2013-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自2013年10月24日开市起复牌。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价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3年10月17日、2013年10月18日、2013年10月2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股票自2013年10月22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予以公告。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就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已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013年上半年,公司主要产品涤纶化纤丝毛利率进一步下滑,从一季度0.95%下跌到二季度的-2.19%。 公司已于2013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并在报告中对2013年1-9月公司经营业绩进行了预计,由于国内外宏观经济未出现明显好转,公司所处的化纤行业持续低迷,产能过剩的状况依旧没有改变,市场竞争仍很激烈,这将导致公司三季度在化纤产能利用率上仍会偏低,产品毛利率与二季度相比也不会明显改善。因此,预测三季度经营性利润仍将亏损。本年度1-9月亏损金额预计在18,000万元至20,000万元之间。 实际情况与预计未发生较大差异。公司拟于2013年10月28日披露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4、经查询,为调动业务管理部门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挖潜增效,及时有效地应对行业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拟成立印染业务全资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由其对公司印染业务进行统一经营。该事项属于公司对外投资范畴,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5、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东方新民控股有限公司、东方恒信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蒋学明先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以及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通过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13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并在报告中对2013年1-9月公司经营业绩进行了预计,预测三季度经营性利润仍将亏损。 实际情况与预计未发生较大差异。公司2012年度亏损,如果2013年度再次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公司拟于2013年10月28日披露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3、《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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