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商场 公告编号:2013-064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虹微店”上线的公告 2013-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情况简介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虹")根据发展战略,继与腾讯微生活合作打造了拥有"微信自定义菜单"的零售微信服务号"天虹",并于10月中旬开通购物功能之后,公司打造的另一款移动应用平台"天虹微店"也将于10月底正式上线。 天虹微店将实体店数字化、可视化至手机端,顾客可在手机上随时随地订阅喜欢的品牌、商品,打造专属百货,可以在天虹微店中购买实体门店中的精选商品,也可以购买网上天虹的商品,通过在"天虹微店"进行注册即可获得会员资格及绑定实体店会员卡,以及获取各种优惠券,实现在线一对一导购服务和与天虹店员在线沟通、使用"天虹微店"进行网上社交互动等。 随着"天虹微店"的上线,将与天虹实体门店、网上天虹和天虹微信,共同构成天虹全渠道零售平台,公司全渠道端口布局也基本成型。 二、对公司的影响 因上述业务仍处在初期阶段,未来取得的实际效果尚待观察,本业务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本项目尚在初期阶段,市场尚待培育,未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