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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3-061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23日下午15:3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3年10月23日上午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的董事为1名,董事胡恩莉为通讯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星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提名周钟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此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其中董事会提名周钟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提请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经监管部门提示,公司进一步核查,周钟山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不符合《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2013年10月23日上午,公司董事会收到周钟山先生提交的《关于退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申请》,董事会现决定取消周钟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取消股东大会《选举周钟山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不再提请公司 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尽快物色一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审核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延迟召开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13年10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召开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3年11月2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就有关议案进行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包括《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鉴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周钟山先生提交退出候选人的申请,为了更好地做好董事会换届工作,公司董事会决定将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延迟至2013年11月29日召开。召开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延迟后)。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1、《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3-062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延迟召开公司2013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召开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3年11月2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包括《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2013年10月23日上午,公司董事会收到周钟山先生提交的《关于退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申请》,鉴于此,为了更好地做好董事会换届工作,公司董事会决定延迟召开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由此给公司股东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并恳请理解 !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3-063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延迟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一名退出,根据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延迟召开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将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由原定2013年11月2日延迟至2013年11月29日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11月29日(星期五)上午9:30 4、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召开,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选举董事、监事都采用累积投票制。 6、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25日 二、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3年11月25日(周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保荐机构代表;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之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2.1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1选举朱星河先生为董事 2.1.2选举胡恩雪女士为董事 2.1.3选举彭伟宏先生为董事 2.1.4选举周小根先生为董事 2.2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1选举郭华平先生为独立董事 2.2.2选举王金本先生为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3.1选举邓国昌先生为监事 3.2选举李进先生为监事 议案1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2和议案3的表决权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即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或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10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出席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3年11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2013年11月27日下午17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邹明斌 2、联系电话:0791-88194572 3、传 真:0791-88197020 4、邮政编码:330096 5、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3年11月27日17:00 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3年11月29日召开的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注:该表决票,累积投票的部分与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票数相互独立,互不相关),股东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如填写票数不满,总票数中的未投票数按弃权处理;如填写票数超出总票数,该股东的投票无效。非累积投票的部分,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明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13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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