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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3-055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3年10月23日在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3年10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完善的绩效考核与薪酬制度,树立员工与公司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和文化,根据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已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本激励计划拟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的核心管理人员授予2800万份股票期权(含预留300万份)和88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杨怀珍女士、仪垂林先生、陈斌先生、程雪垠先生、檀加敏先生、张伟先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其他5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实施该计划,公司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财务顾问报告。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和财务顾问报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宏图高科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3 年11月11日(星期一)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含子议案) 2、《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3-056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于2013年 10月23日在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3年10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后认为: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激励对象均符合《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有关规定,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3-057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年11月11日(星期一) ●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5日(星期二)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11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1月11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四)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5日(星期二) (五)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0号2楼232大型会议室 (六)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委托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征集投票权方式: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孙勇先生已公开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0月2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3-058宏图高科独立董事就股权激励计划公开征集投票权公告》。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具体参见附件二《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经2013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3年10月2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宏图高科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宏图高科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议案2、3,经公司2013年3月1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3年3月1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宏图高科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即截至2013年11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会前登记:股东可在会议登记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 2、现场登记:股东及授权代表可在现场会议当日召开前进行登记。 注:股东参会资格以现场登记为主,其他登记方式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时间与地点 登记时间:2013年11月6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 登记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0号4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所需材料 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其本人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经个人股东及代理人双方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股东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法人股东和代理人双方签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代理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进行登记。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出席会议的,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需提供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为确保该部分股东能有效出席股东大会,建议其采用会前登记方式。 (四)登记步骤及参会要求 1、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应将上述登记材料复印件传真至公司,并在传真上注明联系人与联系电话;以现场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应将上述登记材料交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员。 2、会议当日,股东及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材料以备律师进行股东资格验证。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电 话:(025)83274692、83274780 传 真:(025)83274799 联 系 人:蔡金燕、陈莹莹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中划“√”:
对可能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受托人(是、否)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同意、反对、弃权)。 对未作指示的审议事项,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若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若法人股东填写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2、分项表决方法
(三)表决意见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持有“宏图高科”A 股的沪市投资者,拟对公司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 元”,申报股数填写“1 股”,申报如下:
(二)股权登记日持有“宏图高科”A 股的沪市投资者,拟对公司第一个议案中第一个事项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其申报流程分别如下:
(三)股权登记日持有“宏图高科”A 股的沪市投资者,拟对公司第二个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其申报流程分别如下: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若股东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3-058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就股权激励计划公开 征集投票权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13年11月7日和2013年11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3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孙勇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3年11月11日召开的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本次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孙勇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孙 勇先生:53岁,一级律师,现任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主任,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兼任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法律工作咨询委员会委员,南京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四)征集人目前尚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五)征集人出席了本公司于2013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且对《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出席了2013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并且对《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召开宏图高科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13年11月11日(星期一)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将于2013年11月11日下午14:30在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0号2楼232大型会议室召开,审议《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3-057宏图高科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三、征集方案 (下转B11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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