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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3-043 TitlePh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维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段维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989,859,299.34 | 1,866,822,364.64 | 6.5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693,505,446.14 | 1,699,183,706.96 | -0.33% |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84,611,798.19 | -5.65% | 1,225,647,407.23 | 1.0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1,274,025.28 | -5.09% | 109,521,739.18 | 1.8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0,587,893.95 | -3.25% | 108,173,470.33 | 4.3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7,889,906.22 | 6,602.0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 | 0.48 | 2.1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 | 0.48 | 2.1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6% | -0.18% | 6.38% | -0.21%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533,847.00 | 上市扶持专项资金100.00万元,2012年度二氧化硫减排专项资金拨付54.00万元,税收台阶奖105.80万元,2013年节能补贴20.00万元,工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补贴20.00万,县发改委补贴50.00万,其他补贴3.58万元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58,982.93 | 农村危房改建捐款30.00万元,宁乡县教育基金会捐款10.00万元,何宝珍故里建设捐款10.00万,雅安地震捐赠物资97.06万元等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26,595.22 | | | 合计 | 1,348,268.85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5,222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0.05% | 92,283,840 | 92,283,840 | 质押 | 58,800,000 | | 湖南天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16% | 11,880,000 | 11,880,000 | 质押 | 11,880,000 | | 嘉华卓越(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82% | 11,108,621 | 0 | | | | 嘉华致远(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35% | 7,724,260 | 0 | | | | 嘉华优势(天津)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68% | 6,171,379 | 0 | | | | 杨子江 | 境内自然人 | 2.16% | 4,968,000 | 4,968,000 | 质押 | 4,968,000 | | 深圳市鼎源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05% | 4,725,600 | 0 | | | |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 | 境外法人 | 1.88% | 4,339,116 | 0 | | | | 中国银行-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40% | 3,230,986 | 0 | | | | 长沙盈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1% | 3,024,000 | 3,024,000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嘉华卓越(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108,621 | 人民币普通股 | 11,108,621 | | 嘉华致远(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724,260 | 人民币普通股 | 7,724,260 | | 嘉华优势(天津)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6,171,379 | 人民币普通股 | 6,171,379 | | 深圳市鼎源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725,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725,600 | |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 | 4,339,116 | 人民币普通股 | 4,339,116 | | 中国银行-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230,986 | 人民币普通股 | 3,230,986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05,943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5,943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收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799,996 | 人民币普通股 | 1,799,996 | | 苏州大道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394,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94,400 |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三组合 | 1,382,952 | 人民币普通股 | 1,382,952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杨子江持有卓越投资20.2%的股权,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嘉华卓越、嘉华致远、嘉华优势的委派代表同为公司董事宋向前;天恒投资、盈盛投资为本公司骨干员工投资设立。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汤毅为鼎源投资、苏州大道的关联人;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华夏收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同属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情况。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2.11%(绝对额减少58,116.33万元),主要系支付募投项目等新厂工程设备款及预付味精材料款所致; 2)应收票据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82.02%(绝对额增加474.94万元),主要系收到客户的承兑汇票所致; 3)应收账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46.61%(绝对额增加787.81万元),主要系客户先提货后结算信用额度提高所致; 4)预付账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221.54%(绝对额增加30,286.73万元),主要系预付味精款7400万元,预付广告款2156万元,预付设备款15,462万元等所致; 5)应收利息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74.61%(绝对额减少1,715.16万元),主要系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建设、超募资金收购阆中王中王食品使定期存款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6)固定资产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42.61%(绝对额增加7,417.80万元),主要系收购阆中王中王食品转入固定资产6,122.77万元所致; 7)在建工程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221.38%(绝对额增加29,846.76万元),主要系付募投项目、科研大楼等配套项目的工程及设备款所致; 8)无形资产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2.63%(绝对额增加2,368.24万元),主要系收购阆中王中王食品转入无形资产2,576.54万元及摊销所致; 9)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70.18%(绝对额减少115.06万元),主要系核销原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所致; 10)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00.00%(绝对额减少1,000.00万元),主要系上年支付阆中王中王食品投资预付款转为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11)应付票据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绝对额增加11,000.00万元,主要系支付山东圣花味精承兑汇票7000万元、湖南盈成油脂承兑汇票4000万元所致; 12)应付账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8.76%(绝对额增加1,856.63万元),主要系应付已入库的包装材料款增加所致; 13)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7.82%(绝对额减少1,535.53万元),主要系一季度缴纳2012年的税金所致。 14)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绝对额增加400.00万元,主要系收到2013年工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募投项目酱油工艺技术,计入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所致; 2、合并利润表项目: 1)销售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38%(绝对额减少672.05万元),主要系客户支付运费的省份范围扩大,减少运费591.00万元,2013年成立销售公司部分管理人员的费用计入销售公司的管理费用386.00万元,使销售费用减少所致; 2)管理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4.96%(绝对额增加706.57万元),主要系2013年成立销售公司部分管理人员的费用计入销售公司的管理费用386.00万元,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税费增加157.00万元,销售公司、阆中公司管理部门的折旧费增加131.00万元所致; 3)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46.85%(绝对额增加791.38万元),主要系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利息减少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9.92%(绝对额减少36.50万元),主要系欠款收回坏帐减少所致; 5)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785.21%(绝对额增加146.49万元),主要系捐款141.00万元所致。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71.45%(绝对额增加1,008.95万元),主要系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款所致;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46.29%(绝对额增加6,577.80万元),主要系支付广告费增加2,417.00万元、承兑汇票保证金等所致; 3)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绝对额增加58.62万元),主要系定期存款、国债产品的利息收益所致; 4)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绝对额增加43,906.10万元),主要系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到期转活期收到42,200万元、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利息所致;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2,174.29%(绝对额增加46,216.14万元),主要系支付募投项目工程设备款所致; 6)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绝对额增加22,199.86万元,主要系支付募集资金等定期存款22,000.00万元所致; 7)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2,547.15%(绝对额增加3,839.27万元),主要系收回收购阆中王中王食品时政府欠款3,590.00万元、收到支持酱油工艺技术的工业发展引导资金400.00万元所致; 8)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84.81%(绝对额减少20,050.00万元),主要系上年向银行贷款,本期归还阆中王中王食品短期借款后未贷款所致; 9)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绝对额减少774.00万元,主要系上年支付上市的发行费用,本期无此项费用; 4、财务指标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6,602.06%(绝对额增加1,762.30万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1,788.99万元,主要系缴纳年初应缴税费比上年同期减少使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二、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卓越投资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11年02月15日 | 2012年01月06日-2015年01月05日 | 正在履行 | | 卓越投资 | (1)截至本承诺书出具之日,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加加食品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通过加加食品从事除外)。(2)自本承诺书生效之日起,本公司在作为加加食品控股股东期间(以下简称"承诺期间"),除本承诺书另有说明外,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直接或间接(通过加加食品从事除外)从事或介入与加加食品现有或将来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在承诺期间,本公司不以任何方式支持他人从事与加加食品现有或将来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4)在承诺期间,如果由于加加食品业务扩张导致本公司的业务与加加食品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则本公司应通过停止竞争性业务、将竞争性业务注入加加食品、向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转让竞争性业务或其他合法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果本公司转让竞争性业务,则加加食品享有优先购买权。(5)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加加食品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2011年02月15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 卓越投资 | 不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加加食品的资金和资源,包括但不限于:(1)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2)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代其偿还债务;(3)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给其使用;(4)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其提供委托贷款;(5)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委托其进行投资活动;(6)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7)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以其他方式向其提供资金;(8)不及时偿还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积极督促加加食品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维护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的资金和财产安全。 对于历史上其对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形成的占款,均业已还清并支付了资金占用费;自2010年9月起,不存在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的资金被其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未发生因上述行为受到任何形式处罚或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的情形;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因上述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或因该等行为被任何第三方追究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的,其将对该等处罚及/或法律责任共同及连带的承担一切责任。 如违反上述承诺,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监管当局的任何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启动对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其侵占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的资产时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凡侵占资产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予以偿还。 | 2011年02月15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 杨振、肖赛平、杨子江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在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1)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2)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所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50%。 | 2011年02月15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 杨振、肖赛平、杨子江 | (1)截至本承诺书出具之日,本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加加食品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通过加加食品从事除外)。(2)自本承诺书生效之日起,本人在作为加加食品实际控制人期间(以下简称"承诺期间"),除本承诺书另有说明外,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直接或间接(通过加加食品从事除外)从事或介入与加加食品现有或将来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在承诺期间,本人不以任何方式支持他人从事与加加食品现有或将来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4)在承诺期间,如果由于加加食品业务扩张导致本人的业务与加加食品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则本人应通过停止竞争性业务、将竞争性业务注入加加食品、向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转让竞争性业务或其他合法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果本人转让竞争性业务,则加加食品享有优先购买权。(5)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加加食品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2011年02月15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 杨振、肖赛平、杨子江 | 不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加加食品的资金和资源,包括但不限于:(1)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2)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代其偿还债务;(3)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给其使用;(4)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其提供委托贷款;(5)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委托其进行投资活动;(6)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7)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以其他方式向其提供资金;(8)不及时偿还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积极督促加加食品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维护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的资金和财产安全。 对于历史上其对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形成的占款,均业已还清并支付了资金占用费;自2010年9月起,不存在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的资金被其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未发生因上述行为受到任何形式处罚或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的情形;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因上述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或因该等行为被任何第三方追究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的,其将对该等处罚及/或法律责任共同及连带的承担一切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监管当局的任何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启动对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其侵占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的资产时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凡侵占资产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予以偿还。 | 2011年02月15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 天恒投资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11年02月15日 | 2012年01月06日-2015年01月05日 | 正在履行 | | 点量一期、天恒投资 | 不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加加食品的资金和资源,包括但不限于:(1)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2)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代其偿还债务;(3)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给其使用;(4)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其提供委托贷款;(5)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委托其进行投资活动;(6)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7)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以其他方式向其提供资金;(8)不及时偿还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积极督促加加食品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维护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的资金和财产安全。 对于历史上其对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形成的占款,均业已还清并支付了资金占用费;自2010年9月起,不存在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的资金被其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未发生因上述行为受到任何形式处罚或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的情形;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因上述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或因该等行为被任何第三方追究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的,其将对该等处罚及/或法律责任共同及连带的承担一切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监管当局的任何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启动对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其侵占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的资产时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凡侵占资产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予以偿还。 | 2011年02月15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三、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0% | 至 | 10% |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5,826 | 至 | 19,342 |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7,584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2013年公司继续调整产品结构,四季度将通过扩大西北市场的销售以及新产品的推广来提升调味品销售及毛利,加大市场投入,市场费用增加,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减少,植物油销售下降,政府补贴收入具有不确定性。 |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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