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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独立董事李辉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周淑兰代为表决。 1.3 公司负责人余天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中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美振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指标变动情况
3.1.2 净利润变动情况 2013年1-9月份,公司共实现净利润-118,954,789.35元,较2012年1-9月份-19,165,259.96元减少520.68%,公司业绩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2013年7-9月,公司共实现净利润-37,122,865.53元,较2012年7-9月份-29,750,555.45元减少24.7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复杂多变,外部需求依然疲弱,经济增长放缓态势明显,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低位徘徊,化工产品聚氯乙烯树脂等市场价格持续低位窄幅盘整,烧碱价格较同期大幅下降;汇率变动、劳动力工资等成本持续上升,致使产品毛利持续走低致使亏损加剧。 3.1.3现金流量表指标变动情况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以及公司实际的经营情况,预计到2013年全年,公司净利润仍然亏损。 新疆天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天池 201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13-020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0月22日11: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石河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公司办公楼10楼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 会议主持人:余天池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股份1898579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38592000股的43.2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经营范围需增加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装卸、搬运服务,房屋租赁和车辆租赁服务业务,对《公司章程》第十四条修订如下: 第十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化工产品(含腐蚀品具体范围以许可证为准)的生产与销售;汽车运输,番茄酱的生产和销售(限所属分支机构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机电设备(小轿车及国家专项审批规定的产品除外)、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钢材、棉麻产品、轻纺产品、汽车配件、畜产品、干鲜果品的销售;农业种植、畜牧养殖、农业水土开发;柠檬酸、电石及附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述经营项目仅限所属分支机构经营);废旧塑料回收、再加工、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农副产品的加工(国家有专项审批的产品除外)。保温材料的生产、销售、安装;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装卸、搬运服务;房屋租赁;车辆租赁服务。(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的股份数为189857992股,占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的股份数为0股,弃权票的股份数为0股。 2、审议并通过增补韩攀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的股份数为189857992股,占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的股份数为0股,弃权票的股份数为0股。 本次会议由天阳律师事务所李大明律师、常娜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天阳证股字[2013]第46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一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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