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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3-056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蒋远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本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昭海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2013年1-9月份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62.96%系公司主要产品销价下降所致; 2、2013年1-9月份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63.03%系公司主要产品销价下降所致; 3、固定资产增加59.87%系新疆宜化、松滋肥业基建项目完工暂估转固所致; 4、长期应付款增加74.45%系融资租赁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在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存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存款利率计息;从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获得的资金借款,贷款利息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的利率水平和收费标准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截止2013年0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余额62866万元,偿付利息支出 170.17万 元,收到存款利息收入160.43万元。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782号”文批准,公司于2009年12月2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人民币70,000万元的公司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债券票面利率为5.75%,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3年和第6年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发行未发生变化。 3、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因安全生产及环保检查原因停产,公司于2013年10月8日进行了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2013-051号),贵州宜化正在进行积极整改,公司将及时披露此事件的进展情况。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无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无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3-053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于2013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董事11名,实参与董事 11 名,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2013-056及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2013-054)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肥业公司为松滋肥业5000万元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肥业公司为松滋肥业向工行松滋支行申请办理出口订单融资业务5000万元的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本次对外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董事会意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肥业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松滋肥业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且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后,肥业公司将与相关债权人签署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肥业公司对该债权人的偿还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肥业公司为松滋肥业5000万元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是可行的,该公司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自身能够偿还所借贷款。上述担保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3、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2013-055)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3-054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肥业公司”) 拟为其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滋肥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滋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松滋支行”)申请办理出口订单融资业务5000万元的贷款授信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肥业公司为松滋肥业5000万元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肥业公司为松滋肥业向工行松滋支行申请办理出口订单融资业务5000万元的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本次对外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 注册地点:松滋市陈店镇全心村 注资资本:3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旭辉 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2年12月31日,松滋肥业的资产总额为140,303.24万元,负债110,415.32万元,所有者权益29,887.91万元;2012年松滋肥业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12.09万元。 上述被担保公司无重大仲裁、诉讼情况发生。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滋支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共6个月。 4、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肥业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松滋肥业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且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后,肥业公司将与相关债权人签署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肥业公司对该债权人的偿还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肥业公司为松滋肥业5000万元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是可行的,该公司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自身能够偿还所借贷款。上述担保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 527,57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5.86%,其中:对外实际担保金额(含公司子公司相互担保的金额)为 79,8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99%;对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 447,778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2.87%。无逾期担保 六、其他 本次担保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担保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3-05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事项: (一)会议时间:2013年11月12日上午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5区3号楼6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7日 (五)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的召开方式 (六)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11月7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均已在公司指定媒体刊载,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完备性。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为: 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2013-054)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13年11月7日交易结束后至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节假日除外)。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5区3号楼702室或股东大会现场。 4、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5区3号楼702室 邮政编码:100070 电 话:010-63704082 传 真:010-63704177 电子信箱:zyj@hbyh.cn 联 系 人:贺杨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 (本股东单位)出席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表决权限(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1、具有全权表决权; 2、仅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提及议案的表决权; 3、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表决权。 (部分议案表决权必须另外单独说明,并附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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