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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10 证券简称:深华新 公告编号:2013-101 TitlePh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贾明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江志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089,631,308.54 | 534,175,079.28 | 103.9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626,042,214.69 | 145,562,531.15 | 330.08% |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72,410,094.75 | 182.17% | 211,498,888.34 | 198.2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11,969.16 | 137.13% | 8,819,961.93 | 257.9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122,179.09 | 138.12% | 3,305,288.38 | 153.3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444,314.49 | -110.83%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21 | 110.5% | 0.01 | 12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21 | 110.5% | 0.01 | 12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1% | 7.01% | 2.29% | 13.74%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264,737.70 | 华新本部处理秀峰厂房和蛇口半岛部分房产取得的收入。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5,000.00 | 设计院获得经济发展奖励5000元,青草地获得政府扶贫款100000元。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1,672,850.39 | 坏账损失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9,549.69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664.07 | | | 合计 | 5,514,673.55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20,142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深圳五岳乾坤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9.99% | 176,360,000 | 176,360,000 | 质押 | 33,350,000 | | 重庆瑞达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64% | 62,586,842 | 62,586,842 | 质押 | 17,783,851 | |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8.46% | 49,772,478 | 49,772,478 | | | | 四川省创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76% | 10,357,315 | 10,357,315 | | | | 北京永安商业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8% | 5,178,658 | 5,178,658 | | | | 中国纺织机械和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7% | 4,142,926 | 4,142,926 | | | | 周滔 | 境内自然人 | 0.6% | 3,509,412 | 3,509,412 | | | | 戚观家 | 境内自然人 | 0.48% | 2,826,380 | 2,826,380 | | | | 高示范 | 境内自然人 | 0.42% | 2,475,880 | 2,475,880 | | | | 黄贤清 | 境内自然人 | 0.37% | 2,146,560 | 2,146,560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周滔 | 3,509,412 | 人民币普通股 | 3,509,412 | | 戚观家 | 2,826,38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26,380 | | 高示范 | 2,475,88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75,880 | | 黄贤清 | 2,146,56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46,560 | | 陈楚君 | 1,999,999 | 人民币普通股 | 1,999,999 | | 杨喜宽 | 1,993,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93,600 | | 盖忠侠 | 1,984,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84,800 | | 顾翔 | 1,889,719 | 人民币普通股 | 1,889,719 | | 徐蒲珍 | 1,846,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46,200 | | 杨杰 | 1,7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3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股东中,深圳五岳乾坤投资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公司未知其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注: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深圳五岳乾坤投资有限公司2013年9月10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76,360,000股中的33,35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67%,质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并于同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登记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之日止。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各项目变动异常的原因是因为本期增加两个子公司:风景园林和青草地。详细情况如下: | 科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货币资金 | 469,977,951.49 | 22,248,422.87 | 2,012.41% | 本期公司本部接受4.41亿元现金捐赠; | | 其他应收款 | 55,362,352.48 | 30,012,370.05 | 84.47% | 本期新增两子公司青草地及风景园林其他应收款增加 | | 存货 | 348,912,277.79 | 254,922,583.49 | 36.87% | 本期公司接受捐赠资产-海南苗木及青草地期末存货增加 | | 应付票据 | 5,500,000.00 | 2,000,000.00 | 175.00% | 自贡通达已支付但未到期的票据,正常业务往来 | | 预收款项 | 87,370,134.02 | 38,634,734.57 | 126.14% | 自贡通达期末预收账款增加,本期新增子公司青草地,期末预收账款增加 | | 股本 | 588,069,788.00 | 147,017,448.00 | 300.00% | 公司本部接受现金捐赠441,052,344.00元全部转为资本公积后转增股本。 | | 营业收入 | 211,498,888.34 | 70,912,364.71 | 198.25% | 本期新增子公司风景园林及青草地,营业收入增加 | | 营业成本 | 142,726,009.91 | 44,760,178.84 | 218.87% | 本期新增子公司风景园林及青草地,营业成本增加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635,810.84 | 105,350.27 | 3351.16% | 本期新增子公司风景园林及青草地,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 | | 销售费用 | 17,359,737.18 | 9,825,385.55 | 76.68% | 自贡通达销售费用增加以及本期新增子公司风景园林及青草地销售费用增加 | | 管理费用 | 44,625,348.19 | 24,501,001.80 | 82.14% | 公司本部管理费用增加以及本期新增子公司风景园林及青草地管理费用增加 | | 财务费用 | -256,707.99 | 1,401,043.86 | -118.32% | 本期公司本部利息收入增加 | | 营业外收入 | 7,699,722.78 | 113,179.08 | 6703.13% | 本期公司本部处理秀峰厂房和蛇口半岛部分房产取得的收入以及宁波两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 | | 所得税费用 | 5,116,057.99 | 754,174.85 | 578.36% | 本期新增子公司风景园林及青草地所得税费用增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3年5月3日,公司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五岳乾坤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赠与资产、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截止2013年5月29日,深圳五岳乾坤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赠与的4.41亿元现金及赠与资产均已到位。截止公告日,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已变更为5.88亿。股改完成后,五岳乾坤为公司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9.99%,随着赠与资产的进入,公司未来发展的方向,实现了战略性的改变,园林绿化产业成为核心产业。公司业务范围也发生变化,由原来较为单一的CNG燃气设备业务,转变为以园林绿化业务为主,CNG燃气设备业务为辅。 2013年9月17日,公司第八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时公布了《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拟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20,000万股,发行价5.85元/股,预计募集资金117,000万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与重庆昊海汇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中电东方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中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上述三家投资机构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分别认购9,000万股、8,000万股、3,0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期后事项:2013年10月8日,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详见(http://www.cninfo.com.cn). |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本次董事会提请审议股改及赠与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2013年04月09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 2013年04月09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2013年05月04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 《关于4.41亿现金注入及捐赠资产过户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 2013年05月30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2013年07月17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 2013年07月24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审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 2013年09月17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预案》 | 2013年09月17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重庆瑞达投资有限公司、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 (一)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二)将恪守诚信,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三)保证不利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者其他证券欺诈行为。(四)自承诺人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时间的相关规定执行股份锁定。 | 2013年04月03日 | 履约时间为依据相关承诺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后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关承诺期满为止。 | 严格履行 | | 深圳五岳乾坤投资有限公司 | 五岳乾坤承诺自2013年7月19日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五岳乾坤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36个月。 | 2013年05月03日 | 履约时间为依据相关承诺自2013年7月19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后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关承诺期满为止。 | 严格履行 | | 林杰 | 2013年2月26日林杰就宁波市嘉卉园艺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区新矸华兴园艺良种场(个体工商户)同青草地主营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情况出具了承诺:林杰承诺在《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前将持有的宁波市嘉卉园艺有限公司股权全部转让、宁波市北仑区新矸华兴园艺良种场(个体工商户)予以注销。 | 2013年02月26日 | | 履行完毕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深圳五岳乾坤投资有限公司 | 一、关于与上市公司实行“五分开”的承诺: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保证上市公司的机构独立;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二、为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未来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投资其他与上市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或经营其他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进行其他与上市公司具有利益冲突或竞争性的行为,以保障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三、为了将来尽量规范和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将尽可能避免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依法签订协议,履行法定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进行交易,而给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造成损失,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2013年07月24日 | 履约时间为依据相关承诺自2013年7月19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后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关承诺期满为止。 | 严格履行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 |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简称:深华新 股票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13-098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 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 人,实到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支佐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同意聘请支佐先生接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二、《关于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3日 附支佐先生简历: 支佐,男,1968年出生,1991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大学本科学历。曾先后担任正大集团下属长沙正大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湖南广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华天酒店证券事务代表;广西新闽航海运有限公司投融资部副总监。 除上述简历所述的任职经历外,支佐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简称:深华新 股票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13-099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发出,2013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认真审查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部及合并财务报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客观、公允地反映了深华新2013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所陈述的事项是客观和合理的。 特此公告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3日 股票简称:深华新 股票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13-100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支佐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支佐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支佐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甲4号物华大厦19层B1904 联系电话:010-68784092 传真号码:010-68784092 电子邮箱:shenhuaxin000010@163.com 特此公告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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