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郑炳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健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谭瑞贤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异常情况及原因的说明 ■ 2、利润表异常情况及原因的说明 ■ 3、现金流量表异常情况及原因的说明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有关法规,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均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3-054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会议于2013年10月14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3日上午9:30于公司北塔21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王永庆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炳旭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及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13年10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原条款: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修订后的条款: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13年10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1)。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3年10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聘任周育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聘任方健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13年10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2)。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3年10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在南京理工大学设立“宏大爆破奖学金、助学金”,捐赠金额为每年50万元,期限为五年,签订相关协议后,公司累计签订的对外捐赠奖助学金合同金额将为每年135万元。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13年10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3-053)。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3-055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10月14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3日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茂文主持,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10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3-052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决定聘任周育生先生、方健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3年10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上述人员的简历如下: 周育生先生简历 周育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6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11月至今任职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企划专员、企管中心副经理、企管中心经理、上市办主任。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发展事业部副总经理。 周育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方健民先生简历 方健民,中国国籍,男,1963年1月生,大学本科学历。198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广东省海洋渔业厅(局) 任副科长、科长、副处长、处长、厅(局)属企业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等职。2012年9月至今在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 方健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3-051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陈晓东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已于2013年9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刊登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经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罗明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至2013年12月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罗明先生的简历: 罗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生,中山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律师、经济师。工作经历:1987年7月 至2000年10月在广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工作;2000年10月至今在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法律部副部长、法律部部长、法律与董事会事务部部长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等职,现任法律事务部部长。 罗明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名的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3-053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定于2013年11月11日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2013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1月11日(星期一)上午10: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11月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董事候选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7、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13年10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54)。 2、《关于选举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13年10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1)。 说明:议案1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3年11月7-8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以将上述资料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11月8日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敏贤、郑少娟 联系电话:020-38031687 传 真:020-3809280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 邮 编:510623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3-056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3 年 10月 25 日(星期五)上午开市起停牌。 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的相关议案并对外披露后,预计不迟于2013年11月1日(星期五)公告并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5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