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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蔡小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阙海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蔺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 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52.64%,主要系公司票据结算到期及背书给他方所致。 2. 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长94.35%,主要系受客户群体特殊性影响且子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所致。 3. 应收利息期末较期初增长3.29倍,主要系公司部分定期存款利息尚未到期结算所致。 4. 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长1.22倍,主要系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尚未收回所致。 5.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较期初增长3.07倍,主要系投资成立中山市中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所致。 6. 开发支出期末较期初增长2.38倍,主要系子公司技术研发项目增加所致。 7.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较期初增长46.70%,主要系子公司新租办公场所装修开支所致。 8. 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长86.98%,主要系公司新增银行贷款所致 9. 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62.23%,主要系公司到期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10.预收款项期末较期初减少45.90%,主要系预收账款合同实际履行所致。 11.应付利息期末较期初增长44.22%,主要系银行短期贷款增加所致。 12.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14倍,主要系应收账款增加对应计提的坏帐准备所致。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33.74%,主要系公司本期投资支出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3年7月16日,中山市中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中达”)已取得了注册号为44200000854304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其他经批准的业务。中山中达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 6,000 万元,占中山中达总股份的30%。 2、2013年10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法律服务机构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等议案,由于公司原聘请的法律服务机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自身原因,该所无法作为专项法律顾问继续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为保证公司项目的顺利进展,公司拟聘请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为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户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取消募集配套资金安排,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3、2013年6月24日,本公司与PT Industri Telekomunikasi Indonesia(Persero)(以下简称“INTI公司”)签署了商品销售订单,订单标的为公司生产的RFID加油标签,本次订单金额约为人民币4100万元(668万美元)。签署订单后,公司成立了专门的项目小组,负责跟进该项目的进展,并在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支付该项目的运作。为配合INTE公司整体项目实施进度,INTI公司与公司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延长交货期限,但订单总额、数量、单价等均保持不变,延长交货期限对该项目的实施不构成实质性影响。截止本季报出具之日,公司已向INTI公司交付约为人民币800万元的RFID加油标签。 4、2013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北京购买办公楼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在北京购买办公楼,该办公楼建筑面积共计约为 5000平方米(注:面积最终按《房地产权证》为准),购买总额约为人民币12870 万元,该办公楼用于公司在北京设立运营中心、大项目部、研发中心、形象展示中心、全球服务中心等核心职能,并承担各子公司在北京办公的全部职能。目前,该办公楼正在前期规划中。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蔡小如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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