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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黄奕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坚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怀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及原因说明: ■ 2、利润表项目变动及原因说明: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及原因说明: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无 六、证券投资情况 无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奕豪 2013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3-36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2日以邮件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23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二人,实到董事十人,董事林腾蛟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林贻辉先生出席并代行表决权;独立董事江为良先生因出差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独立董事黄颂恩先生出席并代行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黄奕豪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本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本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本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本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3-37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2日以邮件通讯方式发出,现场会议于2013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本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本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鉴于陈震东先生的工作变动,辞去公司监事一职,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林向晖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林向晖,男,1972年7月生,本科,总经理助理,1993年上海交通大学应用电子技术毕业,进入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从事研发工作。1998-2005年任采购部经理,2002年任生产副总监、获公司突出贡献奖,2005年至今任总经理助理、采购部总监。林向晖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向晖先生通过持有新疆维实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62%的股份而间接持有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署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3-38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兹定于2013年11月11日(星期一)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 年 11月 11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3 年 11月10日至2013 年 11月 11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3 年11月 11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 年 11月 10日15:00 至2013 年11 月 11 日 15:00。 2、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6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金山大道618号橘园洲工业园星网锐捷科技园22栋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11月6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见证律师、大会工作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中的第(一)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 2013年 10 月25日刊登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2、登记时间: 2013年11月8日(上午8:30——下午5:30) 3、登记地点:福州市金山大道618号桔园洲工业园星网锐捷科技园22#一层证券事务办公室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396 2、投票简称:星网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 年11月 11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具体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具体如下表: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3 年11月10日15:00 至 2013 年11 月 1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1、 电话:0591-83057977,83057818 2、 传真:0591-83057818 3、 联系人:刘万里 七、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3日 附件: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特别说明: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3-39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锐捷”或“公司”)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参与投资华创(福建)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华创投资”),投资的形式为以现金认缴华创投资的出资额8,000万元;同时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以现金认缴华创投资的出资额19,200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华创(福建)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创管理”)、CDIB Venture Capital (Hong Kong) Corporation Limited(以下简称“CVC HK”)、信息集团、福建正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祥集团”)、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科技)、CDIB & Partners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以下简称“CDIB & Partners)、Qisda (L) Corp(以下简称“Qisda”)共同签署《关于设立华创(福建)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下称“协议”)。公司将以自有现金8,000万元出资参与投资设立以股权投资为目的的华创投资,待华创投资全部出资认缴完毕后,公司出资占比将达到8%。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旭晖已回避表决此项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查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后,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控股股东信息集团也参与本次的投资,并作为华创投资的有限合伙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13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与信息集团2013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2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3年3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7)。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与信息集团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累计达到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介绍 (一)关联方 1、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关联关系介绍 信息集团持有我公司28.22%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2)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古田路101号闽通大厦11层01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捷明 注册资本:1,588,718,500元 实收资本:1,588,718,500元 经营范围: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产权(股权)经营;对网络产品、软件与电子信息服务、通信、广播电视视听、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电子基础原料和元器件、家用电器、光学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仪表、机械加工及专用设备、交通电子等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产品的投资、控股、参股。对房地产、物业、酒店的投资。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100%股权。 信息集团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6953523037.52元,净资产为3690102223.27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为5925181671.52元,净利润为455448864.41元。 2、华创(福建)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1)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的控股股东信息集团持有华创管理24%的股权,同时通过持有华开(福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的股权间接持有华创管理。 (2)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创(福建)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福州市平潭县潭城镇桂山居委会龙凤路北侧中银大厦裙楼201室 执行合伙人:华开(福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受托对非证券类股权投资管理及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 合伙期限自2013年7月5日至2033年7月4日 目前华创管理的合伙人及出资额详见下表: ■ (二)其他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1、CDIB Venture Capital (Hong Kong) Corporation Limited 公司名称:CDIB Venture Capital (Hong Kong) Corporation Limited 注册地点:香港中环花园路3号中国工商银行大厦701-4 法定代表人: 周大任 注册资本:港币78,000,000元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及管理顾问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中华开发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中华开发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CDIB Venture Capital (Hong Kong) Corporation Limited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2、福建正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福建正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23层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付日 注册资本: 180,000,000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80,000,0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交通运输、仓储、计算机和软件业、商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医药、医疗、生物科技、装饰装修、广告业、建筑工程业、农业、旅游业、工业的投资;物业管理;农业及综合技术开发;基础设施开发;房地产开发;五金交电的制造、加工(另设分支机构经营);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机械电子设备、建筑材料、日用百货的批发。(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吴付日。 福建正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3、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1#楼第三、四层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A股并购) 法定代表人:唐远生 注册资本: 70,049.3506万元 实收资本: 70,049.3506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新型平板显示器件、液晶显示屏、模组及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销售限于自产产品,凡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持有70.77%股权;实际控制人为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4、CDIB & Partners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 公司名称: CDIB & Partners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 注册地点:8, WILKIE ROAD #03-01 WILKIE EDGE SINGAPORE(228095) 法定代表人: Lin, Chao-Chiu(林昭秋) 注册资本: 66,727,591美元 经营范围:直接投资及资产管理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CDIB & Partners Investment Holding (Cayman) Ltd,持有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开发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CDIB & Partners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5、Qisda (L) Corp 公司名称:Qisda (L) Corp 注册地点:Level 15(B), Main Office Tower, Financial Park Labuan, Jalan Merdeka, 87000 Federal Territory of Labuan, Malaysia 法定代表人:Hermit Huang(黃裕國) 注册资本:114,250,000美元 经营范围:投资与本公司产业相关之海内外公司或合资案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佳世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Qisda (L) Corp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文名:华创(福建)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英文名:CPEC Huachuang Private Equity (Fujian) Enterprise (Limited Partnership) (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住所:福建省平潭县潭城镇桂山居委会龙风路北侧中银大厦裙楼201室(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执行事务合伙人:华创(福建)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 经营目的:通过对有增长潜力的企业或其他经济实体的股份、股权、业务或资产进行投资以及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活动,使合伙人实现长期资金增值以及相关经济回报。 经营范围为: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标的的股权结构如下: ■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该项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投资各方情况: 1、普通合伙人:华创(福建)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2、有限合伙人: ①CDIB Venture Capital (Hong Kong) Corporation Limited ②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③福建正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④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⑤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⑥CDIB & Partners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 ⑦Qisda (L) Corp (二)出资额 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为100,000万元。 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如下表: ■ (三)出资方式 除CDIB Venture Capital (Hong Kong) Corporation Limited、 CDIB & Partners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及Qisda (L) Corp之外,其他各合伙人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缴并实缴出资。CDIB Venture Capital (Hong Kong) Corporation Limited、CDIB & Partners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及Qisda (L) Corp有权以人民币现金或等值外汇认缴并实缴出资。 (四)出资进度 自合伙企业获发营业执照之日三年内,各方应向合伙企业缴付其认缴出资额。其中,自合伙企业获发营业执照之日起一年内,各方应向合伙企业缴付其认缴出资额的40%;自合伙企业获发营业执照之日起二年内,各方应向合伙企业缴付其认缴出资额的70%;自合伙企业获发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年内,各方应向合伙企业缴付其认缴出资额的100%。 (五)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六)其他相关事项 1、合伙企业将专注于向营运活动以中国境内为主的企业进行投资。尽管合伙企业的投资并不局限于任何行业及区域,但合伙企业的投资将重点关注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企业。合伙企业将投资于营运活动以中国境内为主的企业,合伙企业将重点关注(但并不限于)海西四省(福建省、广东省、江西省和浙江省)的企业。 2、合伙企业应在其内部设置顾问委员会。顾问委员会由普通合伙人认可的至多不超过九名成员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委派代表两名,分别由CDIB Venture Capital (Hong Kong) Corporation Limited及信息集团指派,在初始交割日前认缴合伙企业出资的有限合伙人按认缴出资额从大至小的顺序委派代表至多不超过七名。顾问委员会设置主任一名,由普通合伙人(CVC HK)委派的代表担任。顾问委员会成员参与顾问委员会,不收取任何报酬。 六、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所需资金均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未来收益;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可以充分利用中华开发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方面的丰富经验,与公司在IT行业及相关领域多年的沉淀相结合,通过双方的优势互补,把握投资机会,在积极参与和推动产业发展的同时增强公司的竞争力。本次交易尚需相关部门核准,交易进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80,000,000元外,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集团实际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为6,138,900.33元,主要为日常关联交易。以上总金额合计86,138,900.33元。 八、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查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后,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已就该议案所涉内容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认为本次对外投资可以进一步优化公司投资结构和利润来源;同时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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