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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3-056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9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1),并于2013年10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3-054)。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0月24日下午14:00 3、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0月23日-2013年10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0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0月23日下午3:00至2013年10月24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渝力先生 7、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0人,代表股份 186,671,9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1%。 其中:(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股份 185,367,2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4%。(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人,代表股份1,304,7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186,491,63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9.90%; 169,874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09%;10,4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01%。 (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186,490,55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9.90%; 169,87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09%;11,5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01%。 2.2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表决结果:186,490,55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9.90%; 169,87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09%;11,5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01%。 2.3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品种及期限 表决结果:186,490,55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9.90%; 169,87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09%;11,5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01%。 2.4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186,490,55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9.90%; 169,87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09%;11,5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01%。 2.5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方式 表决结果:186,490,55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9.90%; 169,87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09%;11,5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01%。 2.6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186,490,55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9.90%; 169,87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09%;11,5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01%。 2.7 关于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186,490,55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9.90%; 169,87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09%;11,5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01%。 2.8 关于本次公司债券的特别偿债措施 表决结果:186,490,55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9.90%; 169,87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09%;11,5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01%。 2.9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表决结果:186,490,55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9.90%; 169,87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09%;11,5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01%。 2.10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186,490,55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9.90%; 169,87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09%;11,5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01%。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186,490,55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9.90%; 169,87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09%;11,5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0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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