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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兆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庆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兵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1、资产负债表项目: 预付款项增加主要系预付货款增加以及公司孙子公司山东华特知新化工有限公司预付的土地购置款和新厂区建设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系公司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存货增加主要系公司库存商品和在产品储备增加所致。 持有至到期投资增加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山东达因海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长期应收款增加主要系公司分期收款销售业务所致。 在建工程增加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山东达因海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建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增加主要系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预收款项增加主要系公司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减少主要系公司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减少所致。 应付利息增加主要系公司未支付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应付股利减少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山东达因海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股利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主要系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长期借款减少主要系公司偿还借款所致。 其他非流动负债增加主要系公司递延收益增加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增加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山东达因海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所致。 2、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项目: 营业收入增加主要系公司医药产品、环保产品销量增长,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增加主要系公司医药产品、环保产品销量增长,销售成本增加所致。销售成本的增长幅度高于销售收入的增长幅度,为环保产品销售成本增长所致。 投资收益减少主要系公司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额及投资期限减少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主要系公司医药产品、环保产品经营业绩增长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公司在建工程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公司权益分配支付股利、偿还银行借款及公司子公司山东达因海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股利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报告期内,公司未接待机构或个人的实地调研等活动,仅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对诸多公众投资者问询公司基本情况的电话,做出了认真答复。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张兆亮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15 证券简称:山大华特 公告编号:2013-019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3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 9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2、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3年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由于公司聘任的 201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合并后的事务所沿用国富浩华的法律主体,名称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深交所的有关要求,公司应当履行变更财务审计机构的内部审批程序。 鉴于合并后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综合实力强大,具备相关业务资格,且原中瑞岳华的人员和业务均转入该所,为保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将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由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2013年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将公司2013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万元。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3年11月12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15 证券简称:山大华特 公告编号:2013-020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11月12日上午9: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6、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 (2)截至2013年11月5日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 7.会议地点:济南市经十路17703号 华特广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2013年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2013年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会议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参会股东须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股东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股票账户卡、股东有效证件复印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和股票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和股票账户卡。 2、登记时间:2013年11月8日、11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股东关系管理部 四、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531-85198606 82666189(传真) 2、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委托人: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如下:(相应项下划“∨”号)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及剪报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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