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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易方达保证金货币A ■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是每月集中支付。 2.易方达保证金货币B ■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是每月集中支付。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 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3月29日至2013年9月30日) ■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3年3月29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 (1)本基金在向交易对手银行进行询价的基础上,选取利率报价较高的银行进行存款投资,在投资过程中注重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评估和选择。当银行存款投资具有较高投资价值时,本基金存款投资比例上限最高可达100%。 (2)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及短期融资券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5)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6)本基金投资于定期存款(不包括有存款期限,但根据协议可以提前支取且没有利息损失的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 (7)本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不超过397 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总计不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8)本基金买断式回购融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97 天; (9)本基金可投资于信用等级为AAA 级的商业银行次级债,但该次级债的剩余期限应当在397 天内,且投资于同一商业银行发行的次级债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12)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导致本基金投资组合不符合以上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应在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上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结束当日除同一商业银行存款比例略高于合同规定的范围外,其他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由于建仓期结束当日规模变动导致的同一商业银行存款比例被动超标,本基金已在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调整完毕。 4.A级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1.691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1808%;B级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2.002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1808%。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1次,为纯被动指数基金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三季度,国内经济增长态势良好,复苏的力度强于二季度。7月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7%,开始呈现企稳复苏的态势,8月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4%,再次超出了市场的预期。从结构看,今年以来消费需求一直较弱,三季度也不例外,总需求依然靠投资拉动,与此同时中上游价格方面,各价格指数8月份环比都转为正值。三季度的通胀压力依然较弱,CPI一直没有超出市场的预期。总体来看,三季度的经济复苏速度已经与2012年下半年相当,政策层面上稳增长的预期可能是带动经济增长的原因。但今年以来整体偏紧的货币政策使得我们对于经济复苏的持续性产生担忧。虽然进入8月央行重启逆回购向市场投放了短期资金使得六月末资金极度紧张的情况并没有在三季度出现,8月的社会融资总量增长也较为迅速,可是央行将7天逆回购利率维持在3.90%的高位(去年同期的该利率也较高但只为3.35%),与此同时还对到期的三年央票进行了续发行,发行利率3.50%。公开市场上这种锁长放短的操作造成了三季度货币市场资金面维持着“紧平衡”的格局,资金利率中枢的显著抬升。 海外市场,尽管存在美联储何时退出QE、美国政府停摆以及债务上限逼近等阴霾,但是在三季度,这些事件对于国内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影响仍然有限。国内经济短期的复苏仍依赖于政策面的支撑,而受货币政策支配的资金面也成为了短期内决定国内债券市场主要因素。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从8月份开始迅速上行,十年国债收益率在9月份曾经达到4.15%,相比7月初上行了63BP。引发债券市场出现调整的原因,既有宏观上经济复苏预期改善的因素,也有在微观上商业银行更加关注资产流动性管理的因素。但总体上,资金利率的高企还是导致债券市场调整的主要原因。这种情形下的收益曲线上移,伴随着曲线形态的平坦化,这使得短期品种的配置价值逐渐显现。 报告期内,基金的运作仍以保持组合较高的流动性为首要任务。三季度基金的规模波动较大,资产配置上主要提高了金融债的配置比例。与此同时,本基金依然抓住了9月末市场资金利率阶段性走高的机会,提高了定期存款的配置比例,提高了组合的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A类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 0.8675%;B类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1.0211%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894% 。 4.4.3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3年四季度,国内经济有望延续复苏的态势。尽管在增长结构中,投资作为主要需求拉动增长的事实与改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战略目标略有差异,但从下半年开始政策面转向稳增长的情况将不会改变。基于政策面影响力度之大,我们认为经济出现超预期大幅波动的可能性较小 但是对于金融市场而言,经济短期复苏力度的强弱似乎已不那么重要,投资者们更加关注的是即将在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这次会议将决定政府未来经济方面的方针政策,将决定政府会以怎样的方式继续释放改革的红利。会议的重要性无需赘言,所有人都期待着变革,让我们拭目以待。 综上所述,我们对债券市场持中性的态度。本基金将继续保持组合较高的流动性,以存款为主要投资对象,适当提高利率品种配置比例,在信用债投资中继续维持较高的信用等级和较低的剩余期限,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组合收益。 基金管理人将坚持规范运作、审慎投资,勤勉尽责地为基金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 注:上表中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无超过180天的情况。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以上债券。 5.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目前投资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基金持有的债券(包括票据)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成本,按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每日计提收益; (2)基金持有的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实际协议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5.8.2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5.8.3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8.4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因份额升降级等导致的强制调增份额, 总赎回份额含因份额升降级等导致的强制调减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公司管理基金情况 单位:份 ■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文件; 2、《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3、《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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