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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A: ■ 2、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C: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12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 注:1.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6)本基金投资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信用债、可转债合计投资比例不低于债券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1)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 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3)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14)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规定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2. 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4.4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08%;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3.5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08%。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1次,为纯被动指数基金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三季度,经济基本面数据显示经济出现企稳回升。投资、进出口等指标显示内外需均有所恢复;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出现回升,政府稳增长的措施产生一定效果。工业增加值月同比连续两个月大幅反弹,中采PMI持续回升,并连续12个月位于50以上;各先行指标显示经济回暖的迹象明显。通胀继续维持低位运行的局面,但食品价格出现反弹。市场对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政策红利表现出较高的期待,对未来的经济增长表现出乐观的预期。经历过6月份的资金面紧张局面之后,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继续保持谨慎,维持存款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利率不变,公开市场逆回购数量和央票发行同时增加,体现收长放短的特点。市场资金面整体维持紧平衡的格局。 在利率市场化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的投资行为出现改变,减少了对债券,尤其是利率产品的投资。债券市场收益率在三季度大部分时间继续大幅上行,利率产品领跌。三季度末,受到低于预期的经济数据的支撑,市场有所企稳。股票市场受到利好的经济数据和政策预期的推动,在三季度出现大幅反弹,带动转债上涨。但周期性的大盘转债表现仍然不佳。 本基金在三季度操作相对谨慎,信用债维持了较低的杠杆和较低的久期,以获取持有期收益为主要目标。转债以波段操作为主,总体仓位维持在较低水平。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1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46%;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0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46%。 4.4.3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尽管三季度宏观经济基本面多数数据表现乐观,但需要关注的是,房地产投资增速可能的回落对投资的影响;而重要的先行指标工业增加值和PMI在9月份也体现了旺季不旺的特征,未来经济继续反弹的动力有所衰减。从9月下旬央行的操作来看,央行逆回购操作仍保持谨慎,不愿提供过多跨节资金,可以看出央行至少近期没有放松的可能。央行的货币政策预计将继续保持谨慎。短期债券市场很可能面临资金面偏紧、而经济并不很差的基本面格局。同时四季度信用债面临较大的供给压力。短期宏观基本面和资金面均对债券市场不利。在这种市场环境下,我们对未来的市场持相对谨慎的态度,持仓品种以获取持有其回报为主要目的,维持较低的组合杠杆和久期。 我们对转债继续持相对谨慎的态度,经济基本面、政策面和资金面均存在不确定性,改革红利的释放尚需要较长的时间。在三中全会之前,市场对政策报有较高的预期,但实际上可能存在预期落空的风险。预计市场缺乏趋势性机会,但短期部分品种仍可能存在结构性行情的机会。未来我们将继续维持相对较低的仓位配置。并关注市场的波段性操作的机会;关注个别品种的阶段性机会。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以上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公司管理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本基金份额。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核准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4.《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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