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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3年10月25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浮动范围:20-70%;债券投资比例浮动范围:20-70%;现金留存比例浮动范围:5-15%;投资证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总资产的80%;投资于国债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执行制度》等,并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3次,原因是指数型投资组合投资策略需要,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中国宏观经济再次企稳,PMI数据显示复苏重新抬头。政府方面调整了过去多年的调控思路,将直接的财政和货币政策调控转化成了对市场预期的调控,在没有出台大规模财政刺激计划,没有改变货币中性政策的条件下,通过总理及政府主要部门领导的讲话,稳定市场对经济底线的信心,从而推动经济内生企稳。当然由于采用这种方式,经济的复苏力度并不强劲。 本基金认为中国经济进入到转型阶段,这一阶段宏观经济的运行一方面受到经济自身规律和真实潜在增速的影响,另一方面受到转型方向和路径选择的影响。从三季度短周期来看,政府对经济政策的理性选择,使得经济处于上有顶下有底的状况;对应到资本市场也就造成了由于恐慌经济失速的暴跌,和信心恢复的逐步上涨。从三季度基金的运作角度来看,基于以上认识形成的配置结构大幅跑赢比较基准,主要受益于食品饮料、环保、医药行业的配置。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588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4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7.6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我们坚持认为中国经济转型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在转型初步完成之前,中国经济增速较为合理的状况将是维持在7-8%的水平,过低和过高都是不切实际的担忧和期望。目前来看,新领导班子积极推动相关改革,对于三中全会可能涉及的六大改革方向,从最近高层的讨论和各地的改革试点已经能够看出一些端倪,包括自贸区、地方国企改革试点、农村改革的讨论、金融改革的逐步推进等等。预期四季度将是在高层逐步酝酿和统一思路的阶段,三中全会及其后续的政策动向值得积极看待。外部环境方面,美国经济复苏受到财政悬崖的影响,可能对全球经济复苏步伐造成一定的影响;欧洲方面复苏情况总体看来较为良好;流动性方面由于美国QE退出的延迟,四季度全球流动性环境可能环比改善。展望四季度,中国经济的内外部环境都较为良好,市场焦点将更加集中到改革举措方面,市场结构分化将更加严重。 基于以上认识,我们继续坚持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结合对中国经济转型和改革长期方向的判断,加大对具有长期增长潜力、符合市场化改革方向、具备战略运营能力的公司的投资。我们相信,中国经济依然具有长期的增长潜力,市场化程度高、具有战略眼光以及较强执行力的企业,将是中国新经济增长周期的优秀代表,也是资本市场潜在回报率较好的典范。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包括科伦药业(股票代码:002422)。根据科伦药业股票发行主体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21日发布的公告,该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行为而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在上述公告公布后,本基金管理人对该上市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罚不会对科伦药业的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该上市公司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公司管理基金情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9.1.1 中国证监会核准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9.1.2《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9.1.3《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9.1.4《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9.1.5《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9.1.6 本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7 本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8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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