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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3年10月25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业绩比较基准在每个交易日实现再平衡。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投资于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于2012年6月28日成立,自基金成立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相关比例均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以及历任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为公司相关会议作出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的规定以及《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以及投资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公司建立了所有组合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公司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的相关研究成果向内部所有投资组合开放,在投资研究层面不存在各投资组合间不公平的问题。公司交易部在报告期内,对所有组合的各条指令,均在中央交易员的统一分派下,本着持有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执行了公平交易。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公司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查,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等除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各项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要求执行,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不存在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的情形。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重大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国内PMI逐步上行,经济复苏情况好于预期,受传媒企业并购、上海设立自贸区及国资国企改革等因素的影响,2013年三季度A股市场主题投资热情大幅上升,相关股票极其活跃,市场成交量放大,创业板创历史新高,主板市场呈现震荡上行的走势,中证大宗商品指数上涨13%,从全市场行业来看,信息服务、商业贸易、餐饮旅游、信息设备等行业涨幅居前,建筑建材、公用事业、食品饮料、采掘等行业涨幅较小。 关于本基金的运作,三季度我们对市场走势保持了较为乐观的看法,认为市场上涨的概率较大,股票仓位维持在94.5%左右的水平,基本完成了对基准的跟踪。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19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6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2.36%,基金净值表现优于业绩比较基准,幅度为0.2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的大额申购与赎回产生了部分正超额收益。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尽管近期美国的经济增速被往下修正,但三季度美国制造业及非制造业的PMI逐月上行,失业率进一步下降,消费者信心指数步入上升通道,个人消费支出稳步上行,总体来看,四季度美国经济在房地产、汽车消费及电子信息消费的带动下会延续三季度的格局。 2、国内2013年四季度经济形势将好于市场的预期。政府一系列的深化改革及转型政策,包括上海设立自贸区、国资国企改革、行政审批权限下放、金融改革、IT国产替代、节能推广与环境治理等,给实体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传统的房地产与汽车产业,相关产品销量数据走势平稳。四季度,货币政策将保持稳健,但财政支出的力度受季节性因素影响将有所加大,因此我们判断四季度国内经济增速会好于市场预期。 3、预计四季度A股市场风格会进进一步轮换,目前超跌的商业贸易已经大幅反弹,后续采掘、有色、化工等行业的反弹值得期待。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8.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5.8.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本基金主要通过对现货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诸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以及对冲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风险。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北大荒(股票代码600598)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自2011年8月3日至2012年1月12日期间,累计对外拆借资金97625万元,占公司2010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7.31%,该等资金拆借事项直至2012年9月12日才予以披露。公司于2012年10月26日公告称,经公司核查,公司应于2012年12月31日收回的3.23亿元拆借资金中,2.35亿元的拆借资金存在还款逾期的可能。另查明,前述资金拆借中,公司董事、总经理丁晓枫分多笔审批拆借的资金金额达60235万元。 北大荒农业股份公司资金拆借金额巨大,未及时进行披露,市场影响恶劣,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 、第9.2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总经理丁晓枫直接实施了相关资金拆借行为,对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未尽忠实勤勉义务,其行为严重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3.1.5条的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为此,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第17.3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做出纪律处分决定:给予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给予董事、总经理丁晓枫公开谴责。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该股票是本基金因复制指数而被动持有的,同时本基金管理人看好拥有土地资源的北大荒股份有限公司会受益于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的土地改革政策;经过与管理层的交流以及本基金管理人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该股票被纳入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0.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5.10.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拆分变动份额为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及基金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公司管理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公司管理基金的情况。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文件;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基金设立的文件; 3、《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第3季度报告》。 8.2 存放地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深圳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8.3 查阅方式 上述文件可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互联网站上查阅,或者在营业时间内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 网址:http://www.cmfchina.com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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