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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1月21日至2013年9月30日) ■ 注:1.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 (1)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在亚洲地区(日本除外)证券市场交易的企业以及在其他证券市场交易的亚洲企业(日本除外),对以上两类企业的投资合计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其他不高于20%的股票资产可以根据投资策略投资于超出前述投资范围的其他市场的企业。上述亚洲企业指注册登记或者总部在亚洲的企业。 (2)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现金、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市值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 (3)本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20%。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4)本基金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 (5)本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不得持有同一机构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总量。 前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合并计算同一机构境内外上市的总股本,同时应当一并计算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并假设对持有的股本权证行使转换。 (7)本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前项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资产。 (8)本基金持有境外基金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但持有货币市场基金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9)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份额的20%。 在基金合同生效6个月后,若基金超过上述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在超过比例后30个工作日内采用合理的商业措施减仓,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 对于因基金份额拆分、大比例分红等集中持续营销活动引起的基金净资产规模在10个工作日内增加10亿元以上的情形,而导致证券投资比例低于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及时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后,可将调整时限从30个工作日延长到3个月。 法律法规或中国有关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本基金不受上述限制。《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上述限制的,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上述限制。 2.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已经转换为以人民币计价。 3.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8.1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98%。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本基金没有聘请境外投资顾问。 4.3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4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4.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努力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相应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同时依据境外市场的交易特点规范交易委托方式,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4.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5.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三季度美联储暂缓量宽政策退出步伐,市场修正了新兴市场国家资产负债表恶化的预期,亚洲多个国家资本项下的资金流动规模较上季度改善。国际收支失衡和财政赤字严重的国家(如印度、印尼和泰国),国际资金仍在流出,但规模减小;国际收支平衡和经济增速较高的中国、香港、韩国和台湾等市场,国际资本流向发生逆转,开始流入。受益于资金流的推动,本季度中国、韩国、香港和台湾等股市升幅显著,优于印度、印尼和泰国等东南亚市场。本季度亚洲股市的新增资金主要流向可选消费、工业和原材料等周期性行业,导致以上行业的表现优于必选消费、电信、公用事业和医疗保健等非周期性行业。 本基金在三季度的股票仓位维持在93%左右,在国别配置上股票组合超配了估值较低中国、泰国和印尼等国家/地区,低配了印度、新加坡和台湾等国家/地区。股票组合在行业配置方面对于金融、能源和电信等行业作了超额配置;低配了医疗保健、必选消费和原材料行业,其他行业基本上保持均衡配置。本季度投资组合小幅度超越业绩基准,国别配置方面取得正超额收益(0.28%),行业配置方面取得负超额收益(-0.38%)。 4.5.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19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7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59%。 4.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虽然美联储货币量宽政策暂缓退出步伐,但其货币政策的不确定性并未消除。我们预计美联储货币政策的中期取向要等到民主共和两党就国债上限的谈判达成妥协后才能明确。目前全球各主要经济体的复苏势头尚不稳定,宏观政策的不确定因素依然没有完全消除,跨境资金仍处在观望期,近期持续回流新兴市场国家的可能性不高。四季度美国财政问题预计会引发市场波动。关于债务上调的结果,我们判断两党不会冒着美国国债评级再度下调的风险,任由美国政府出现历史上从未发生的违约。因此,国债上限问题预计能够在美国政府资金枯竭前得到上调,政治僵局最终能够得到解决。但是,解决的过程绝对不会一帆风顺,市场信心预计会受财政政策不确定性影响而波动。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 注:1.国家(地区)类别根据其所在的证券交易所确定。 2.ADR、GDR按照存托凭证本身挂牌的证券交易所确定。 5.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5.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 注:此处所用证券代码的类别是当地市场代码。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5.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可以将不高于2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除在亚洲地区(日本除外)证券市场交易的企业以及在其他证券市场交易的亚洲企业(日本除外)之外的其他企业,本报告期末该部分股票的投资比例为0。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公司管理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本基金份额。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中国证监会核准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的文件; 3.《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5.《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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