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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0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8TitlePh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介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如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望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816,388,151.831,708,158,150.386.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975,045,759.05898,499,664.398.52%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61,266,821.9611.57%1,280,408,420.5021.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9,167,399.789.18%69,201,535.2310.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7,664,399.787.28%67,716,965.0624.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92,270,468.73-224.1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66.67%0.5811.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66.67%0.5811.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9%0%7.37%0.0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25,406.7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004,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833.61 
减:所得税影响额494,856.73 
合计1,484,570.17--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9,119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李介平境内自然人27.91%33,488,37033,488,370  
深圳市瑞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4.59%29,508,03029,508,030  
广州市裕煌贸易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7.5%9,000,000 质押9,000,00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2.67%3,200,847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2.12%2,545,807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51%1,807,977   
邓本军境内自然人1.41%1,695,3001,293,975  
沃艺琴境内自然人1.08%1,294,0001,294,000  
陈玉辉境内自然人1.08%1,294,0001,293,975  
简社境内自然人1.06%1,275,300956,475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广州市裕煌贸易有限公司9,000,000人民币普通股9,000,00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200,847人民币普通股3,200,847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545,807人民币普通股2,545,807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1,807,977人民币普通股1,807,977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850,700人民币普通股850,700
中国建设银行-南方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800,000人民币普通股800,000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客户资金799,944人民币普通股799,944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64,280人民币普通股764,28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760,713人民币普通股760,713
林珠銮650,600人民币普通股650,6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10名股东中,李介平为深圳市瑞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持有瑞展实业95%的股权。除以上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360,801,601.88元,减幅71.54%,主要系本期业务持续扩大,成本费用开支大幅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51,059,127.82元,增幅223.88%,主要系本期采用票据结算方式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8,389,786.59元,增幅114.00%,主要系本期新开工项目较多,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4、应收利息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198,422.32元,增幅43.90%,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定期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5、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0,086,510.62元,增幅32.44%,主要系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31,000,000.00元,期初余额为零,系增加的银行理财产品。

7、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5,000,000.00元,期初余额为零,系本期对外股权投资增加所致。

8、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9,180,238.13元,增幅164.66%,主要系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新办公楼装修支出增加所致。

9、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23,116,516.00元,减幅44.91%,主要系本期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货款减少所致。

10、应付股利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6,800,357.50元,系本期计提的股息。

11、专项储备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9,344,559.43元,增幅237.02%,主要系本期新开工合同量增加所致。

12、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57,201,535.23元,增幅30.72%,主要系本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13、销售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4,268,435.10元,增幅49.83%,主要系本期业务持续扩大,市场开拓相关费用增加所致。

14、财务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6,434,015.60元,增幅60.28%,主要系本期定期存款计提的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15、投资收益本期较上期增加2,418,477.25元,上期为零,系本期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

16、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期减少9,379,982.13元,减幅82.17%,主要系上期收购子公司产生了价差所致。

17、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期增加46,849.50元,增幅547.49%,主要系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李介平、瑞展实业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李介平、瑞展实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2011年09月29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履行
除李介平和瑞展实业外,本公司其他股东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2011年09月29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已履行
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李介平、邓本军、沃艺琴、简社、陈玉辉、于波、张映莉和杜玲玲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2011年09月29日持续履行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李介平、瑞展实业李介平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出具了有法律约束力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1、本人保证,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投资瑞和装饰外本人未投资于任何与瑞和装饰具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除瑞和装饰外,本人未经营也未为他人经营与瑞和装饰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瑞和装饰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本人承诺在本人作为瑞和装饰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任何形式从事与瑞和装饰现有业务或产品相同、相似或相竞争的经营活动,包括不以新设、投资、收购、兼并中国境内或境外与瑞和装饰现有业务及产品相同或相似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形式与瑞和装饰发生任何形式的同业竞争。 3、本人承诺不向其他业务与瑞和装饰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4、本人承诺不利用本人对瑞和装饰的控制关系或其他关系,进行损害瑞和装饰及瑞和装饰其他股东利益的活动。5、本人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出现因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瑞和装饰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瑞展实业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出具了有法律约束力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保证,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投资瑞和装饰外本公司未投资于任何与瑞和装饰具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除瑞和装饰外,本公司未经营,也未为他人经营与瑞和装饰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瑞和装饰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本公司承诺在本公司作为瑞和装饰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任何形式从事与瑞和装饰现有业务或产品相同、相似或相竞争的经营活动,包括不以新设、投资、收购、兼并中国境内或境外与瑞和装饰现有业务及产品相同或相似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形式与瑞和装饰发生任何形式的同业竞争。3、本公司承诺不向其他业务与瑞和装饰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4、本公司承诺不利用本公司对瑞和装饰的投资关系或其他关系,进行损害瑞和装饰及瑞和装饰其他股东利益的活动。5、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出现因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瑞和装饰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介平承诺:"如果由于香港华兴对瑞和有限的出资存在法律瑕疵,公司被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已经享受的税收优惠条件不成立,需要补缴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期间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及相关费用,本人自愿承担需补缴的全部所得税款及相关费用;如因上述税收优惠问题造成公司任何其他经济损失,将由本人承担"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介平承诺:"如果公司、所属分公司及瑞和产业园被要求按相关规定为员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本人将全额承担该部分补缴的损失,保证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介平出具承诺:"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税收征管规定或税收征管机关的要求,本人须就瑞和有限公司以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瑞和股份公司之事宜缴纳相关的个人所得税,本人将自行履行纳税义务,并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滞纳金或罚款;如因此导致瑞和股份公司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本人将及时、足额地向瑞和股份公司赔偿其所发生的与此有关的所有损失。如因瑞和股份公司的其他自然人发起人股东未缴纳瑞和股份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相关的个人所得税导致瑞和股份公司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本人承诺及时、足额地代上述其他股东向瑞和股份公司赔偿其所发生的与此有关的所有损失,代偿后本人将自行向相关其他股东追偿"。2011年09月29日持续履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不适用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不适用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10%30%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8,0939,564.45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7,357.27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持续扩大业务规模,有效控制成本费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证券品种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最初投资成本(元)期初持股数量(股)期初持股比例(%)期末持股数量(股)期末持股比例(%)期末账面值(元)报告期损益(元)会计核算科目股份来源
合计0.00----0.000.00----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3-034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3年10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至2013年10月23日下午17:00,8位董事分别通过传真、当面递交等方式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情况如下:

一、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改聘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并对外统一使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名称与品牌,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拟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李介平为公司董事,本议案涉及关联担保,李介平董事回避;

因公司经营活动需要,拟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本次授信为有担保授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李介平为公司董事,本议案涉及关联担保,李介平董事回避;

因公司经营活动需要,拟向中国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申请4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本次授信为有担保授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四、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推举叶志彪先生为董事会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陈玉辉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辞去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其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资格自其辞去董事职务之日起自动失去。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深圳市瑞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拟推举叶志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同时,经董事长李介平先生提名,拟推举叶志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次董事变更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五、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陈玉辉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辞去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公司已同意其请求。现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叶志彪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13年10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 2013年10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3年11月12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赛格科技园4栋西十楼C座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于2013年10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2-035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3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赛格科技园4栋西十楼A座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10月17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改聘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并对外统一使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名称与品牌,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拟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深圳瑞和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13年10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 2013年10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3-036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陈玉辉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玉辉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等职务,董事会已同意其请求并公告。

公司于2013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副总经理叶志彪先生担任公司的新任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日止。叶志彪先生简历附后。

叶志彪先生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办公地址:深圳市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四栋西十楼B座

联系电话:0755-83972755

传 真:0755-83768373

电子邮箱:yezhibiao@sz-ruihe.com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简历

叶志彪,男,1964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2002年6月至2010年5月就职于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裁,2010年6月至2011年12月就职于广东爱得威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总裁,2012年1月至今任职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叶志彪先生于2013年9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3-037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类型

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时间、登记日、地点、方式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3年11月12日(星期二)上午9:30-12:00

3、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8日(星期五)

4、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赛格科技园4栋西十楼C座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三、会议拟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改聘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向中国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推举叶志彪先生为董事会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人

1、截止2013年11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

五、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登记时间:2013年11月11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5、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赛格科技园4栋西十楼A座

6、登记方式:凭以上有效证件采取当面提交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前请先电话联系告知联系人),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会务联系事项

联系地点: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5-83345785 传 真:0755-83768373

联 系 人:叶志彪(董事会秘书)、戚鲲文(证券事务代表)

E-mail: ruihe@sz-ruihe.com 邮编:518000

七、会议费用:

与会人员的费用自理。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3年11月12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赛格科技园4栋西十楼C座会议室召开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序号审议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改聘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向中国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推举叶志彪先生为董事会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注:(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注:法人股东须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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