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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11 112109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12南糖债 公告编号:2013-38TitlePh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黄正斌董事因公务请假王国庆

公司负责人肖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电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4,555,122,681.225,867,394,362.44-22.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930,644,968.181,076,231,824.93-13.53%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178,344,861.64126.64%2,909,205,696.6724.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5,905,587.7874.35%-145,586,856.75-9.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8,941,299.3871.21%-151,063,026.41-13.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43,704,304.95560.2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75%-0.518.5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975%-0.518.5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3%增加了4.87个百分点-14.51%减少了9..98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332,272.9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477,661.7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121,108.22 
减:所得税影响额105,278.1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49,595.04 
合计5,476,169.66--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45,598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南宁振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国家47.71%136,768,800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菱信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0.71%2,026,675  
北京兴源鼎盛咨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38%1,100,000  
郭吉辉境内自然人0.31%900,085  
广西鼎华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28%800,278  
丁龙境内自然人0.25%705,200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0.22%630,800  
北京嘉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22%627,090  
杨美青境内自然人0.2%580,000  
伍健忠境内自然人0.17%480,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南宁振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136,768,800人民币普通股136,768,800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菱信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26,675人民币普通股2,026,675
北京兴源鼎盛咨询有限公司1,100,000人民币普通股1,100,000
郭吉辉900,085人民币普通股900,085
广西鼎华商业股份有限公司800,278人民币普通股800,278
丁龙705,200人民币普通股705,200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630,800人民币普通股630,800
北京嘉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627,090人民币普通股627,090
杨美青580,000人民币普通股580,000
伍健忠480,000人民币普通股48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大股东南宁振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货币资金:减少58.07%,主要原因:支付甘蔗款,归还借款所致;

应收票据:增加65.96%,主要原因:收取客户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应收帐款:增加33.49%,主要原因:白砂糖赊销额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增加69.76%,主要原因:预付蔗种、租金增加所致;

存货:减少39.62%,主要原因:库存商品减少导致;

其他流动资产:减少54.94%,主要原因:待抵扣进项减少所致;

短期借款:减少35.90%,主要原因:归还短期借款所致;

应付账款:减少62.12%,主要原因:付清蔗农甘蔗款所致;

预付账款:增加198.07%,主要原因:预付蔗农农资款增加所致;

专项应付款:增加687.51%,主要原因:控股子公司南蒲纸业收到防洪工程补偿款所致;

未分配利润:减少90.14%,主要原因:1-9月亏损导致;

营业收入:增加24.06%,主要原因:白砂糖、蔗渣浆销量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增加26.61%,主要原因:白砂糖、蔗渣浆销量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增加17.58%,主要原因:借款总量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开始策划下属蒲庙造纸厂资产转让一事,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转让公司下属蒲庙造纸厂资产。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30日、10月16日和10月17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易处于筹划阶段的公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挂牌出售公司资产的提示性公告》和《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挂牌出售公司资产的公告》。

2、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南蒲纸业有限公司(简称“南蒲纸业”)因南宁市政府建造防洪大堤的需要,部份厂房被列入拆迁范围,截止到2013年10月9日,南蒲纸业已收到全部防洪工程补偿款11,392.45万元,上述补偿款已按有关规定用于清算(详见2013年10月8日、10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司将密切关注南蒲纸业解散清算进展情况。

3、2011年公司参股公司南宁八鲤建材有限公司因经营状况不善,出租给广西炜达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每年租金500万元,租期5年。2013年签署了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在南宁八鲤建材有限公司完成技改审批手续之前,自2013年1月份起每月按8万元收取租金,在完成技改审批手续后,按原租赁合同执行。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于2013年9月17日实施了公司债券“12 南糖债”2013 年付息方案。2013年09月0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肖凌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11 112109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12南糖债 公告编号:2013-39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0月14日通过书面送达、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2、召开会议的时间:2013年10月24日上午9:00。

会议召开的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

会议召开的方式:举手表决。

3、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0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人,董事黄正斌先生因公务请假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并授权董事王国庆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凌先生。

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4人。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降低公司对外贷款担保风险,同意在原担保期限内对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减,由原来的9,000万元调减为2,100万元。其中为南宁侨虹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由2,000万元调减为1,500万元;为广西舒雅护理用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由1,000万元调减为600万元;为南宁美时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由6,000万元调减为零。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减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报废的议案》。

同意公司报废一批办公自动化设备,经核实财务帐目,该批设备帐面原值合计29,950.00元,截止至2013年5月31日,已提折旧28,752.00元,净值1,198.00元。

根据公司内部监督程序,公司内审部已出具了同意报废该批设备的意见,处置的相关手续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按46万元支付(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支付的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

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2014榨季工作安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工商银行等15家银行申请合计人民币77.3亿元的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11 112109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12南糖债 公告编号:2013-40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减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截止2013年9月30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9,000万元,其中为南宁侨虹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侨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 ,000万元,担保期限为2013年4月至2016年4月;为广西舒雅护理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雅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000万元,担保期限为2011年12月至2014年12月;为南宁美时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美时公司”)提供担保额度6,000万元,担保期限为2011年7月至2014年7月。

公司于2013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在原担保期限内对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减,由原来的9,000万元调减为2,100万元。为侨虹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由2,000万元调减为1,500万元;为舒雅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由1,000万元调减为600万元;为美时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由6,000万元调减为零。

由于舒雅公司截至2013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已达到93.07%,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该议案在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南宁侨虹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4日

注册地点: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李明

注册资本:2460万美元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新型超级吸水材料及其他相关产品,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50.14%。

侨虹公司其他方股东:丹麦国际气流成网设备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33%),南宁统一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18.69%),香港新丰亚洲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77%),南宁华侨投资区华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7%)。

上述侨虹公司股东中,丹麦国际气流成网设备有限公司、香港新丰亚洲发展有限公司均为多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南宁华侨投资区华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宁统一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侨虹公司其他方股东与我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并非《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人。

侨虹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及信用等级:

单位:万元

项目2012年度(经审计)201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9,42719,114
负债总额3,4371,86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460700
流动负债总额3,4251,857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净资产15,99017,245
营业收入14,77013,142
利润总额6821,504
净利润5571,254
信用等级A级A级

2、被担保人名称:广西舒雅护理用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2年06月11日

注册地点: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华侨投资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周新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6194.7万元

经营范围:卫生巾、尿裤、湿巾及其他卫生护理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68.89%。

舒雅公司其他方股东:南宁华侨投资区华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6.27%),南宁对外经济开发总公司(4.84%)。

上述舒雅公司股东中,南宁华侨投资区华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宁对外经济开发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舒雅公司其他方股东与我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并非《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人。

舒雅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及信用等级:

单位:万元

项目2012年度(经审计)201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6,032.476,411.59
负债总额5,502.345,967.0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600.00600.0
流动负债总额5,411.515,888.25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净资产5,301.314,445.07
营业收入5,779.855,868.37
利润总额-966.01-85.62
净利润-966.01-85.62
信用等级A级A级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由担保人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公司将根据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与贷款金融机构或企业就上述担保计划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一)对侨虹公司调减担保额度的意见

1、近年来侨虹公司的经营情况逐年好转,现金流较为充裕,公司董事会同意调减对侨虹公司的担保额度。

2、公司董事会认为侨虹公司在过去的担保中,均能按期履行义务,侨虹公司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

3、侨虹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50.14%。侨虹公司其他方股东中,丹麦国际气流成网设备有限公司、香港新丰亚洲发展有限公司均是境外股东,其在中国没有实体单位,且银行也不接受跨境担保,境外两个股东无法为侨虹公司提供担保。南宁华侨投资区华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南宁统一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两方股东持有侨虹公司股权比例低,经济实力较弱,无能力提供担保,因此未对侨虹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4、侨虹公司以其价值为2,389.53万元的机器设备为南宁糖业提供了反担保(已经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号:中通桂评报字(2013)第006号),降低了我公司的担保风险。

(二)对舒雅公司调减担保额度的意见

1、舒雅公司2013年以来经营情况有所好转,逐步减亏,公司董事会同意调减对舒雅公司的担保额度。

2、公司董事会认为舒雅公司虽处于亏损状态,在过去的担保中,均能按期履行义务,舒雅公司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

3、舒雅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68.89%。舒雅公司其他方股东经济实力较弱,无能力提供担保,因此未对舒雅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4、舒雅公司以其评估价值为1,034.90万元的机器设备(评估号:中通桂评[2011]第037号)为南宁糖业提供了反担保,降低了我公司的担保风险。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继续提供贷款担保,以保障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对美时公司调减担保额度的意见

美时公司已停产,不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因此无贷款需求,美时公司已于2013年8月底还清所有贷款。美时公司的担保期限将于2014年7月到期,董事会同意对美时公司提前解除贷款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3年9月30日,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9,000万元,全部为公司为持股5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2012年度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7,623.18万元的8.36%,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其他

本次担保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担保的变化等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11 112109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12南糖债 公告编号:2013-41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按46万元支付。

近期,“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和“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合并,合并后事务所的名称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今后对外统一使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名称和品牌。

为保持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公司拟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以保证由原班人马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费用仍按46万元支付。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2013年10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同意和独立意见

公司在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前,已就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取得了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改聘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目前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已整体并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持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同意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仍按46万元支付。

本次改聘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

公司本次拟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11 112109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12南糖债 公告编号:2013-42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0月14日通过书面送达、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2、召开会议的时间:2013年10月24日上午11:00。

会议召开的地点: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的方式:举手表决。

3、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4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1人,监事刘宁先生因公务请假委托监事雷桂明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4、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姚宏宇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报废的议案。

同意公司报废一批办公自动化设备,经核实财务帐目,该批设备帐面原值合计29,950.00元,截止至2013年5月31日,已提折旧28,752.00元,净值1,198.00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聘请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支付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25万元。

同意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黄友清  林仁聪 张志浩 梁戈夫

2013年10月24日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目前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已整体并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持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同意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仍按46万元支付。

本次改聘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同意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黄友清  林仁聪 张志浩 梁戈夫

201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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