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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3-025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严晓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小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财务报表项目变动幅度超过30%且变动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说明: (1)货币资金期末数为995,680,199.55元,比期初数748,303,499元增加33.06%,主要是报告期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增加。 (2)其他应收款期末数为115,473,538.88元,比期初数73,091,021.78元增加57.99%,主要是报告期工程总承包项目保证金增加。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数为10,041,300.15元,比期初数4,900,268.35元增加104.91%,主要是报告期子公司持有的法人股的股价上升,其公允价值增加。 (4)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为12,474,796.01元,比期初数27,046,878.28元减少53.88%,主要是报告期子公司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联营企业武汉银海合盛置业有限公司40%股权,孙公司武汉兰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南宁华轻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清算收回投资,以及收到联营企业上海轻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分红款所致。 (5)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数为14,979,355.66元,比期初数5,442,431.32元增加175.23%,主要是报告期子公司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期办公楼装修改良支出增加。 (6)短期借款期末数为37,363,886.12元,比期初数5,000,000.00元增加647.28%,主要是报告期流动资金贷款增加。 (7)应付票据期末数为3,027,000.00元,比期初数1,000,000.00元增加202.7%,主要是报告期开出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8)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为177,415,071.42元,比期初数39,418,149.58元增加350.08%,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按照正常标准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尚未发放和支付。 (9)应交税费期末数为38,779,588.21元,比期初数79,261,754.78元减少51.07%,主要是报告期缴纳上年末计提的个人所得税。 (10)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数为2,222,425.04元,比期初数937,167.09元增加137.14%,主要是报告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使应纳税时间性差异增加所致。 (11)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数为1,958,802元,比期初数866,302元增加126.11%,主要是报告期收到的专项补助资金增加。 (12)营业外收入本期数为5,538,811.65元,比上年同期数1,510,455.84元增加266.70%,主要是报告期政府补助增加。 (1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数为123,531,007.46元,比上年同期数91,815,819.71元增加34.54%,主要是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以及上年收购少数股东股权后增加了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为232,741,142.80元,比上年同期数49,892,775.66元增加366.48%,主要是报告期收款比上年同期增加。 (1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为-16,011,554.25元,比上年同期数-41,181,410.68元增加25,169,856.43元,主要是报告期本公司转让联营企业武汉银海合盛置业有限公司40%股权及清算孙公司武汉兰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南宁华轻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清算收回投资以及取得联营企业分红使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等。同时上年同期有收购少数股东股权现金流出,而本期无该项流出。 (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为-16,297,036.36元,比上年同期数-60,632,810.87元增加44,335,774.51元,主要是报告期本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公司订单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释1:公司工程总承包业务新签订单增幅较大,主要是因为公司子公司订单增幅较大。 注释2:公司新签订单增幅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工程总承包业务新签订单增幅较大。 2、公司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1)2010年7月13日,公司子公司武汉公司与关联企业中国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签订《马里新糖联甘蔗种植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本项目为EPC承包交钥匙工程。合同总金额人民币42,847.6万元。报告期内,该项目由于当地处于雨季,现场施工停滞,导致项目工期将有所拖延。 (2)2010年7月27日,公司子公司南宁公司与南宁劲达兴纸浆有限公司签订了年产9.8万吨漂白桑枝浆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4.2亿元人民币。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由于业主仍未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工程竣工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2010年10月29日,公司与江苏王子制纸有限公司签订了木浆生产线《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公司承担KP成套设备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化学浆生产线和相关配套工程的建设工作,合同总金额合计人民币54,289万元。公司后续与相关业主就该项目补签合同,截至2013年9月末,该项目合同总金额增加至人民币108,076.60万元。报告期内,该项目进展正常。 (4)2011年11月8日,公司与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签署《日产2000吨乳制品中央自动控制技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该项目为EPC“交钥匙”工程,合同金额人民币47,531.506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与相关业主就该项目补签合同,使得合同总金额增加至人民币49,671.5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基本完工,正在准备竣工验收工作。 (5)2011年12月19日,公司子公司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双维伊士曼纤维有限公司签订了“年产3万吨醋酸纤维束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中轻建设承担上述项目的生产车间,办公楼,维修车间,公用工程,总平面外线等工程的土建、材料和设备采购、机电安装等工作。合同金额41,381万元人民币。报告期内,该项目进展正常。 3、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2012年3月25日,公司与青岛三利签订《设计与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公司承担青岛三利位于青岛市城阳区青大工业园青岛博利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院内的体育场工程(包含赛场、看台主体及地下室、看台膜结构、景观及配套项目)的土建、机电、精装修的整体全面设计及施工工作,合同价格暂定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工程款按每月工程进度的80%给付。2012年8月28日双方又签订了《补充协议》,对原合同工期等内容进行了补充约定。上述合同及补充协议签订后,公司依约履行,积极组织施工,但青岛三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大量拖欠工程进度款,经公司发出律师函、解约通知函后仍拒不履行付款义务,为此公司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之间的《设计与施工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并要求被告支付拖欠工程款、违约金,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297.8367万元。 2013年8月28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3民—终字第86号),最高人民法院已驳回青岛三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三利”)对公司诉青岛三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管辖异议的上诉,裁定该案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审理,该裁定为终审裁定(公告编号:2013-023)。截至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日,该案已开庭审理两次,但尚未判决。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和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无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无 六、证券投资情况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 禹春武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3-024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23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实际收到表决票12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刊载于2013年10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13年度工作报酬。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按有关程序的规定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15天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0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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